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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迪伦 (Bob Dylan)在文学上有哪些造诣?如何评价「美国民谣艺术家鲍勃·迪伦摘得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

lsrchb lsrchb 发表于2022-10-07 04:03:17 浏览24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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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迪伦 (Bob Dylan)在文学上有哪些造诣

鲍勃·迪伦(Bob Dylan),原名罗伯特·艾伦·齐默曼(Robert Allen Zimmerman),生于1941年5月24日美国明尼苏达州,美国摇滚、民谣艺术家。

鲍勃在高中的时候就组建了自己的乐队。在读大学期间,对民谣产生兴趣,开始在学校附近的民谣圈子演出,并首度以鲍勃·迪伦作艺名。1961年签约哥伦比亚唱片公司。1962年推出处女专辑名为《鲍勃·迪伦》。

1963年起,琼·贝兹邀请迪伦与她一起巡回演出。在他的歌手生涯中,两次诺贝尔文学奖提名,最终在2016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为第一位获得该奖项的作曲家。走进鲍勃·迪伦,了解这样一位用诗歌唱的名人吧。

少年时期的鲍勃·迪伦便显示出音乐天赋,10岁时鲍勃·迪伦自学了吉它、钢琴、口琴等乐器。高中时,他就加入了一个小型摇滚乐队,并组织过一场小型的演出 。高中毕业后他来到明尼苏达大学继续学业。大学时期,他开始使用艺名鲍勃·迪伦 。

1961年,鲍勃·迪伦从明尼苏达大学辍学,开始专心致力于歌唱工作就此开启了他的传奇人生。1962年鲍勃·迪伦发表了第一张个人专辑,此后也发表了自己撰写的第一部片面的、超现实主义的小说《塔兰图拉》,由此可以看出鲍勃·迪伦不凡的文学造诣。鲍勃迪伦的音乐风格最主要的是民谣摇滚风。

他是民谣摇滚的开创者,并且赋予了民谣摇滚灵魂。民谣摇滚的出现影响了当时以致后来的欧美流行音乐,同时对美国民谣的表现形式也做出了重大贡献,给后来的很多音乐人思想上的启迪。他的音乐带有强烈的现实主义,民族色彩,但在他的音乐中又能看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艺术往往来自于生活,而鲍勃·迪伦的音乐就是艺术。

他的音乐总是带有隐晦的隐喻让人沉思和忧郁,他的歌曲脱离了音乐却也能给我们带来启发,他对音乐执着、投入,由此我们也才能见证到如此伟大的音乐诗人。

诗人是浪漫的,音乐家更是对感情有着不同一般人的留念。不过鲍勃·迪伦的感情生活并不顺利,他的两段婚礼时间都很短暂,第一段婚姻有了4个孩子但却只维持了12年,第二段婚姻也只维持了六年。但是他对于自己过去曾经错过的爱情却格外的怀念。

在鲍勃·迪伦的第二张唱片封面上的女孩是他的初恋女友苏西·罗图洛。而对于鲍勃的第二任女友是琼·贝兹,因为他们两人同为民谣歌手。1975年,琼为鲍勃写下《Diamonds and Rust》以此纪念他们无疾而终的感情。

鲍勃·迪伦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那时的美国正因许多运动而混乱着“女权、黑人人权、反战运动”笼罩着整个美国社会,于是鲍勃·迪伦的音乐成为了当时抗议者的发泄武器之一。不对鲍勃·迪伦只认为自己是民谣歌手,他做的不过是从民谣中反映生活而已。

2016年鲍勃·迪伦借由歌曲《在风中飘荡》获得了诺尔贝文学奖,当天鲍勃·迪伦并没有出现,而是由七十岁的帕特·史密斯代替鲍勃·迪伦来领奖的,她说鲍勃·迪伦用了两周的时间才确认自己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因有工作安排所以不能到场。

《在风中飘荡》歌词押韵规律并且富有内涵和力量,与历史结合,直击当时社会黑暗面。在他的歌词中,那些不入流的旋律,自我的感传递给社会大众,这都是这位伟大歌手的厉害之处。

直至今日,鲍勃·迪伦依旧在用美国民谣唱着生活和现实,他曾经说过,“我能做的一切就是做我自己,你管我是谁?”这样不羁帅气的发言不禁让人觉得佩服。在现在这个浮躁的社会,很多歌手通过歌曲表达自己的情感,但是却只局限于情爱和对于社会的不满的吐槽,而真正愿意歌唱的人其实不过是将自己看到的世界融在了歌曲当中,鲍勃·迪伦对战争不满、为社会中不平等发声。

他拿着一把吉他,吹着一只口琴走遍世界传递自己的精神,他依旧忧郁、嗓音沧桑。多年后我们回顾鲍勃·迪伦的歌曲时,能够想象到那个为了反对战争而歌唱的歌手,盼望和平时听他歌曲,这些都是一位伟大艺术家做到的伟大贡献。

如何评价「美国民谣艺术家鲍勃·迪伦摘得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

成为“鲍勃·迪伦”1天赋迪伦并不是那种刻苦努力的典型(但不代表他成功轻而易举),他身上在很早就展现出过人的才华和表演欲,如在3岁时就对着大人唱歌(有趣的是他要求大家“不要说话”,否则他就不唱了),9岁时为妈妈创作了一首诗等。但是纵观古今,迪伦的天赋算不上绝世天才,他的成就有强烈的人格特质(上述)加成。

2家庭迪伦出生于明尼苏达的小镇希宾(Hibbing),有个弟弟(David),他们一家是犹太人,加之家庭条件比较好,因此受到了镇上工人们的歧视。父母每天都工作到很晚回家,迪伦时常一个人待在家里(犹太孩子没有玩伴),因此感受到了深深的孤独。父母对迪伦心存愧疚,便用物质上的满足来弥补心理上的缺失——迪伦也因此得到了他所想要的音乐器材。

3时代迪伦出生前,希宾镇里有个大铁矿,他出生时小镇已搭乘了美国工业发展的顺风车而成为非常富有的地方,这为迪伦的音乐之路奠定了物质条件。迪伦十几岁时,摇滚正在“新大陆”上蓬勃发展,这也是迪伦获得非凡成就的历史图景。

4身份认同迪伦游历全美后抵达纽约时,他第一次使用了“Bob Dylan”这个名字,原来的姓氏是Zimmerman。这并非是一个艺人换个艺名,对迪伦来说,他更换了一种身份——从此以后,他不再认同那孤独、乖巧、平庸的Zimmerman,取而代之的是自由、不羁、充满想象力的Dylan。也正是那一刻,他挣脱了来自原生家庭的刻板的身份标签,为他一生都在不断(甚至强迫性地)折返回“自我”奠定了主基调:不依附、不隶属、不被界定,我就是我。这样的身份认同变更源于早年经历(身为犹太孩子受到歧视)、孤独(渴望关注)和父母身份(“碌碌无为”的职员)的共同作用,宣誓出带有美国文化烙印与时代特征的强烈决心,也是个体人格特质、才华的极大彰显;同时,变更后的身份更具普适性(超越种族和肤色),甚至在西方成为了一种独特的文化符号。

诺贝尔奖得主养成攻略1真假自体真自体和假自体的概念源于精神分析大师温尼科特,通俗地可以理解为一个人是真实地活出了自我,抑或时刻带着面具伪装。对于自体在这个维度上的区分尤其适用于当下的中国社会,看看你的身边,为了赢得父母称赞而强迫性学习的孩子戴上了“别人家孩子”的面具,为了在所有人眼里保持好印象而处处担惊受怕的人压抑着真性情,为了事事争第一而拼命努力工作甚至忽视身体健康的员工陷入了极大的空虚……我们为谁而活?怎么样的生活才是我想要的?迪伦(以及大部分诺奖得主)的经历仿佛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

2找到自己的天才以真自体置换假自体来生活就是一个拨云见日的过程,而只有在真自体中,你的“天才”才得以彰显。我在北大的研究生同学中,有一位长于绘画和手工(而且她面容姣好、聪明过人),在外界看来是不折不扣的“天之骄子”。可惜的是,她一直以赚钱作为日后生活的主要目标,所做的努力不过是为了让自己能买好房好车而已。诚然,这背后有强烈的中产阶级式焦虑,我也无意指责她的选择(但更有可能她尚未以真自体来生活),我只是想表达一种惋惜:每个人身上都有“天才”的部分(即使“天才”的部分、“天才”的程度不同),家庭规则与大众主流文化却往往压抑“非主流”的天才(迪伦在摇滚上的天才就是“非主流”的),让我们进入流水线上、越来越趋同。

3“自我之路”好在后现代文化的特征之一便是“个人化”,我相信有越来越多的人会找到自己的“天才”,这时候,我们就走上了“自我之路”。另一位诺奖得主赫尔曼·黑塞(Hermann Hesse)在《德米安》中道出了成为“自己”的艰难与漫长:“在自身中爬行,就像一只乌龟”。尽管如此,自我之路也是伟大的,甚至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我们也许应该诘问的是:“为什么你们不成为自己?”“自我之路”的尽头是什么尚未可知,但至少我们抵达了一种存在主义式的幸福状态:我作为我而活着。

4一定要得诺奖?诺奖也许是对于那些走在“自我之路”上极少数人的莫大褒奖,但发现自我、实现天赋并不以此为目标——作为一名存在主义者(兼临床心理学工作者),我推崇的是“经验”本身(实现自我的过程),而非“经验的结果”(是否获得社会意义上的成功)。迪伦无疑是幸运的,但我们也许可以断定,倘若他一辈子没有拿任何奖项,他在个体意义上依然是成功者——他发现、选择、认同并坚定不移的朝向自己的生活迈着步——鲍勃·迪伦最激动人心的品质就在于此吧。因此,作为一名反成功学、反鸡汤主义者,我要给出的不是获得诺奖的人格、智力、环境条件以让人效仿,也不是虚假而热切的鼓励以让人盲目地撞上南墙;相反,诺奖得主是不可复制的,生活现实也是不可逾越的。唯有你自己——在直面并剔除了所有来自外界的虚幻之物后的你自己,方能坚定不移地走上自我之路;彼时,你不妨大方地为自己颁一个诺奖吧。

迪伦能拿诺贝尔文学奖,那罗大佑能不能拿茅盾文学奖

先来纠正一下,茅盾文学奖针对的是长篇小说,每四年一次,参评作品必须是13万字以上小说,也可能是出题的朋友不了解茅盾文学奖,所以这个问题本身就不成立。

中国的顶级文学奖,除了茅盾文学奖,还有鲁迅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包括以下各奖项: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报告文学奖;全国优秀诗歌奖;全国优秀散文、杂文奖;全国优秀文学理论、文学评论奖;全国优秀文学翻译奖。

以罗大佑的成就,最适合鲁迅文学奖,罗大佑的歌词可俗可雅,是当代乐坛最具中国传统知识分子风骨的音乐人。

罗大佑和大多数音乐人不同的地方在于罗大佑的歌词有对时代的批评和思考,也有对人生的感悟。有人是这么评价罗大佑的:既有东方的古典美,也有西方的哲理美;既秉承了传统士大夫的家国精神,又能在对现代文明的反思中走在时代之先;同时又能自由游走于严肃与通俗之间。

很喜欢罗大佑的鹿港小镇,首张专辑《之乎者也》中的第一首歌,歌词里满是批判,罗大佑并未去过鹿港小镇,歌曲的灵感源于一个洗车的小伙,在两人的交谈中罗大佑了解到小伙子来自鹿港小镇,当时的台湾经济正处于崛起和发展中,百废待兴,但与此同时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迫使一部分劳动力从贫穷落后的小地方集中到发展迅速的城市中,祈求能找到好的机会,但现实却总让人伤。

假如你先生来自鹿港小镇 请问你是否看见我的爹娘
我家就住在妈祖庙的后面 卖着香火的那家小杂货店
假如你先生来自鹿港小镇 请问你是否看见我的爱人
想当年我离家时她一十八 有一颗善良的心和一卷长发
台北不是我的家 我的家乡没有霓虹灯
鹿港的街道鹿港的渔村 妈祖庙里烧香的人们
台北不是我的家 我的家乡没有霓虹灯
鹿港的清晨鹿港的黄昏 徘徊在文明里的人们
假如你先生回到鹿港小镇 请问你是否告诉我的爹娘
台北不是我想像的黄金天堂 都市里没有当初我的梦想
在梦里我再度回到鹿港小镇 庙里膜拜的人们依然虔诚
岁月掩不住爹娘纯朴的笑容 梦中的姑娘依然长发盈空
再度我唱起这首歌 我的歌中和有风雨声
归不到的家园鹿港的小镇 当年离家的年轻人
听说他们挖走了家乡的红砖砌上了水泥墙
家乡的人们得到他们想要的却又失去他们拥有的
门上的一块斑驳的木板刻着这么几句话
子子孙孙永保佑世世代代传香火

是歌词,也是一首诗,这是罗大佑身上独特的文人气质。

而追忆三毛而创作的《追梦人》,则体现了罗大佑的另一面。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
不知不觉这城市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
红红心中蓝蓝的天是个生命的开始
春雨不眠隔夜的你曾空独眠的日子
让青春娇艳的花朵绽开了深藏的红颜
飞去飞来的满天的飞絮是幻想你的笑脸
秋来春去红尘中谁在宿命里安排
冰雪不语寒夜的你那难隐藏的光采
看我看一眼吧 莫让红颜守空枕
青春无悔不死 永远的爱人
让流浪的足迹在荒漠里写下永久的回忆
飘去飘来的笔迹是深藏的激情你的心语
前尘红世轮回中谁在声音里徘徊
痴情笑我凡俗的人世终难解的关怀

曾拿着吉他一遍又一遍练习着这一首歌,每一句歌词都是那么喜欢,让青春吹都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大概也只有罗大佑才能写出这样的歌词。

再多的褒扬都不足以赞美罗大佑对于华语乐坛的贡献,高晓松曾这样评价罗大佑“讲流行音乐写作,只拿罗大佑一个人,基本上就可以讲出流行乐写作各种各样的技巧。罗大佑在整个华语流行音乐上创造的高度,从内容到形式,就是从艺到术吧,都是无与伦比的。”如果把华语乐坛词作者分成两档,罗大佑是自成一档的。

鲍勃·迪伦身上有哪些特点让你觉得他特别酷

Lens曾经刊登过关于他的长篇报道《迪伦为什么酷?》

一起回顾一下他的那些事……

“先生女士们,让我们一起欢迎摇滚乐的桂冠诗人,六○年代亚文化梦想的代言人。他在70年代化过一脸浓妆,而后在药物滥用的迷雾中销声匿迹。接着他重现人间,信了耶稣。80年代末期,他被当成过气角色一笔勾销,却又忽然改弦易辙,在90年代末开始推出他毕生最强的若干作品——先生女士们,哥伦比亚唱片公司艺人,鲍勃·迪伦!”

这是鲍勃·迪伦后来演唱会的开场台词,配着华丽的马戏团音乐。这段装腔作势的滑稽宣言,实际上是摘自2002年的一篇谈论他的文章。有人对他陈词滥调,他索性拿这戏耍了一下。

下面是鲍勃·迪伦的一些画作。

这是他写作歌词时的草稿本。其中,有一首叫《尊严》(Dignity)的小歌,他反复修改,写了40页纸,最后还是从当年的专辑里拿掉了。

下面,是从《迪伦为什么酷》中摘录的一些精彩细节:

1975年的“奔雷秀”(Rolling Thunder Revue)巡演,有一夜迪伦戴了张“鲍勃·迪伦”面具上台——他在纽约四十二街看到一间卖各式名人面具的小铺子,其中竟有一张橡皮面具是他自己的脸,迪伦当场买下了。当戴着迪伦面具的迪伦上台,观众都傻了,一片肃静,没人敢鼓掌:这是真的迪伦吗?还是一场玩笑?虽然这人唱歌的声音听上去挺像的……众人狐疑地盯着台上那人唱了三四首歌,直到口琴间奏的段子,迪伦隔着面具没法吹,才把它一把扯下,露出本来面目。

作家演员山姆·夏普德(Sam Shepard)当天也在现场。他写道:“扯下面具这招很震撼,尽管那效果并不是刻意设计出来的。观众完全一头雾水,依旧搞不清楚台上那人究竟是不是他。”

迪伦不演出的时候,行事极其低调。80年代,他出外上街总穿一件连帽运动外套,扣上帽子,拉链拉到下巴,戴着墨镜,双手揣在口袋,低头疾走,仿若酒铺劫匪,简直低调得欲盖弥彰。

那几年,迪伦面孔浮肿、肤色苍白,媒体绘声绘影说他酗酒过度搞坏身体,他干脆把脸涂白,画上黑眼线,搞出一个半人半鬼的造型,吓坏了一世界的歌迷。有人说,那是迪伦的“死面”(death mask)——从前人甫新死,常以石膏覆面翻模制像,谓之“死面”,留下那人在世间最终的表情。迪伦这自制的“死面”,或也意在让歌迷放弃对这张脸的种种追讨吧。

迪伦是出了名的不爱讲话,私下极少受访,歌迷也很习惯他在台上除了唱歌和介绍团员,并不多讲一句话(往往连“哈啰”和“谢谢”都欠奉)。要是他老人家多说了一两句,就会被当成大新闻,轰传网络论坛——“昨晚迪伦开尊口,在台上讲了个笑话!”

鲍勃·迪伦和约翰·列侬

事情并不一直是这样的。60年代中期,迪伦巡演沿途办了不少记者招待会。他总戴着墨镜,顶着一头爆炸乱发,对着一整排麦克风,烟囱一样噗噗抽着香烟,不假思索,有问必答。然而,记者很少能拿到他们期待的答案,得到的往往是羞辱和困惑。有人说,迪伦当年之所以要开记者会,搞不好就是要用公开羞辱记者的方式,把媒体的愚蠢公布于世。有人甚至认为,1965年到1966年的迪伦记者会,是可以和他的演唱会相提并论的精彩“演出”:

问:你喜欢任何一位模仿你的抗议歌手吗?

答:不,你听过我唱吗?

问:还没。

答:你坐在那边问一些你自己都不懂的问题,不会很奇怪吗?

问:你为什么不再写抗议歌曲了?

答:我所有的歌都是抗议歌曲,你随便讲个东西,我都可以拿来抗议。

问:你最大的野心是什么?

答:当个切肉的。

问:范围可否再扩大一些?

答:切很大一块肉。

问:你快乐吗?

答:是的,差不多跟一只烟灰缸一样快乐。

私心最爱的迪伦口琴段子有二:来自唱片的《或似珍女皇》(Queen Jane Approximately,1965)和现场版的《俱往矣,宝贝蓝眼睛》(It’s All Over Now, Baby Blue,1966年5月27日,伦敦亚伯厅实况)。

《或似珍女皇》在《六十一号公路重游》那张旷世专辑之中算是比较被冷落的歌,然而暗藏着致命的魅力。它从素描式的淡墨起始,一路蔓生,愈唱愈开,终于化为妖气四溢的灿烂毒花。末段的口琴独奏,危险的香气充盈天地,足以将你溺毙。

《俱往矣,宝贝蓝眼睛》始终是我最珍惜的迪伦歌曲。1966年巡演的每一个现场版本,口琴都有不一样的吹法,时而凄厉癫狂,时而温柔婉转。

……

迪伦把口琴架在脖子上,让他可以一边吹,一边腾出双手弹吉他。这架子原是所谓“单人乐队”——背着整套鼓吹吹打打边弹边唱的街头艺人,走唱江湖所用。前辈民谣歌手也常用,但还是迪伦把这原本带着杂耍气质的道具,变成了酷的象征。

近年,迪伦在舞台上很少弹吉他,几乎都在弹电风琴,于是口琴架也用不着了。他改用50年代芝加哥蓝调乐手吹口琴专用的“子弹式”手持麦克风(老电影里无线电通报员用的那种,巴掌大,椭圆形),能把口琴声变得又厚又麻,搭上摇滚乐队,效果正好。

一首歌,能包含进一整个时代、一整个世界吗?你听《苦雨将至》(A Hard Rain’s A-Gonna Fall,1963),《盲眼威利·麦泰尔》(Blind Willie McTell,1983),《劳动者蓝调二号》(Workingman’s Blues #2,2007),那些句子,艾伦·金斯堡(Allen Ginsberg)形容得好:“一串串灿烂夺目的意象。”它们和时代一样巨大,和世界一样难解。这么多年,我们仍然不敢说谁真听懂了他的歌。就像这时代,这世界,我们始终望不穿,搞不懂。有的句子,乍看乍读也就那么回事,听来却像布鲁斯·斯普林斯汀(Bruce Springsteen)说的“猛然踢开你脑袋里那扇门”,那是歌的力量:

你永远不会懂我受的伤,和我挣脱的痛苦而我也永远不会懂你你的圣洁,和你所谓的爱而这真真让我遗憾——《愚痴之风》(Idiot Wind,1975)我去过糖镇,我抖落一身的糖我得赶去天堂,趁大门还没关上 ——《设法上天堂》(Tryin’ To Get To Heaven,1997)

即使在极早极早的年代,你听二十几岁的迪伦在台上自弹自唱,便已经和唱片里的版本完全两样了。如今,那些年少轻狂的歌,唱来也是不一样的意思了:

来吧,全国做父母的,听我说你们不懂的事情,不要妄加批判你们的儿子女儿,不会再乖乖听话你们那条老路,愈来愈不堪走新路已开,请你们让到一旁,要是不能伸出援手因为时代正在改变

战线已划,诅咒已下:

慢的终将变快当道的终将过气那些老规矩,都已不合时宜领先的终将落后因为时代正在改变——《时代正在改变》(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1963)

当初那一腔正气向着“大人世界”喊话的愤青,如今年纪比美国总统还大20岁。同样的歌,听来更像是对同辈,甚至晚辈的劝诫,然而力量依旧,甚至更显老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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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迪伦自己,从不追求领先,也不在乎快慢,那么也就无所谓过不过气,也无所谓落不落后了——他走的,始终是自己开的那条路。

“在我看来,我写的任何一首歌都不会过时,”迪伦说。“无论它们是关于什么话题的,它们承载的是那些我永远找不到答案的东西……《双城记》是一百年前写的,现在我们还在读这本书,那这算‘怀旧’吗?“怀旧”这个词充其量是人们一厢情愿的想法,他们自以为是地用这样的词汇把你放在他们认为合适的位置上。只不过是另一个标签而已。”

而迪伦一生讨厌任何标签。下面是一些他说过的话。关于感情,关于自己,关于自由与现实……

“遇见她就像是走进了《一千零一夜》。她的微笑照亮了一整条熙熙攘攘的街。她就像是罗丹的雕塑被赋予生命。”

——迪伦这样描述对初恋情人苏西的一见钟情。

1966年5月,鲍勃·迪伦在巴黎乔治五世酒店接受媒体采访。

“实际上,你要抑制自己的野心,这样你才能成为你应该成为的人。”

表演间隙,鲍勃·迪伦在抽烟。1966年。

“我不觉得人类的大脑足以理解过去和未来,这二者不过就是幻象而已,驱使你去相信一切有所改变。”

鲍勃·迪伦和琼·贝兹堪称民谣界的“帝与后”,他们曾有一段情。

“许多人都知道生活本身就是一个笑话,但是你我早就过了那个阶段了。这不是我们的命。所以我们别假装痛苦了,时间已经不早了。”

“我能做的一切就是做我自己,你管我是谁。”

“就因为你喜欢我的东西,不代表我就欠你什么东西。”

“没有人是自由的,甚至连鸟儿都被天空束缚。”

“我不定义任何东西,不管是美,还是爱国。每件事该是什么就是什么,没有什么优先规则使之应该成为什么。”

“无论谁生谁死,地球都照样转。我的意思是说,别看拿破仑那么嚣张,他死后我们仍在生活;别看哈波·马克斯那么风靡一时,他死后世界依然正常。生活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一秒。这听起来令人难过,但却是真相。”

鲍勃·迪伦和瑞妮·布拉克利,1976年。

“不管你有多少钱,世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还幸存的,一种是已迷失的。”

“你要知道,想不下地狱是很难的。世上有那么多吸引你、诱惑你、分散你注意力的东西;当你努力好好做人的时候,总有人半道把你拖下水。当你把外部的敌人消灭掉后,你内心的敌人,又从四面八方涌现上来。《圣经》说:‘抵抗恶魔,恶魔会逃离。’因此,你必须坚持与它抗争。”

“人们很少做他们相信是对的事,他们做比较方便的事,然后后悔。”

“归根结底,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不同形式的‘上帝’。人们都有自己的‘上帝’:财富是上帝,大财团们是上帝。而政府呢?政府不是。政治只不过是一场骗局,政治家们实际上没有任何力量,他们通过报纸向你灌输那些正在发生的事情,但上面写的与真正发生的完全不同。”

“天哪,谁有空与时代同步?”

2011年鲍勃·迪伦在北京工人体育馆的个人演唱会。

“未来不对任何事作保证,甚至不保证生活不是一个大玩笑。”

“荣誉,每个人通过不同的方式得到它,但没有人思考过得到它到底意味着什么。比如说,你路过一家小酒吧或者小旅店,你透过窗子看到人们来来往往,兴高采烈地吃着聊着。你在窗外看到的他们是如此真切,真实到吸引着你进去看看,可是一旦你跨入了那间屋子,一切都结束了。你再看到的世界,都是那么不真实。”

2012年,奥巴马授予鲍勃·迪伦自由勋章。

“这世间的一切所谓的真相,只不过是在积累一个巨大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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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2016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美国民谣歌手鲍勃·迪伦

谢谢邀请。鲍勃迪伦201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来说是一个无所谓的事情。他没把这个奖放在眼里。这是为什么呢?从我所能够看到的媒体上,我没找到答案,那就只好猜一猜了。

鲍勃迪伦20世纪美国最重要的民谣歌手。他1941年出生,到2016年已经75岁了,按中国说法,早已过了不惑,知天命,不逾矩之年,遇事冷静很自然。况且,他一生得奖无数。

高中他就开始组建乐队,大学时在学校附近演出,多次获格莱美奖。2000年他59岁时获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2004年“滚石”杂志评史上最伟大歌曲500首,第一首就是他的“like a rolling stone”,500首里还有他另一首歌“Blowing in te wind”被奉为民权运动圣歌。2012年奥巴马还授予他总统自由勋章。有了这么多荣誉垫底,不把诺贝尔文学奖放在眼里也难怪。

但是如果只是心里不重视也就罢了,他偏偏要表现出来。起初记者采访他,他拒绝反应。后来又说,他很忙,没时间去领奖。这太让颁奖者没面子了。颁奖者给他的颁奖词是:”在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内部创造了新的诗意表达”。夸奖受到冷遇,热脸碰到个冷屁股。以至于瑞典媒体气愤愤地直言:这是该奖一次丢人现眼的大失败。并用“抽耳光”,“竖中指”来形容鲍勃迪伦对颁奖机构的表现。

那么美国媒体是怎么说的呢?美国男性杂志“先生”这样说:”鲍勃迪伦已经表达的非常清楚了,他是真的一点儿都他妈不在乎他的这个诺贝尔文学奖”。而“瑞典日报”则深以为然地响应,发表一篇文章,题目是“迪伦一点儿都他妈的不在乎诺贝尔文学奖”

我对此倒是很理解,人家世界第一超级大国的歌手,已经得了很多世界级的奖,还有自家总统的奖。你个小小的瑞典算什么!我不禁想起那位莫言,对自己国家人们的评价不在乎,屁颠儿屁颠儿的跑去,领一个充满了西方的傲慢与偏见的小国的奖!

我说话是不是有点刻薄?只因我一向对诺贝尔文学奖,和平奖,就没有好印象。当然对自然科学奖我没有非议,对屠呦呦我还是挺欣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