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为什么感觉现在篮球很少出现乔丹、科比式的背身技术,是因为这种技术的效率太低了吗
- 如果科比没被韦斯特看中,还会有这么辉煌的生涯吗
- 库里,詹姆斯,霍华德这三个人在90年代会获得现在的成就吗
- 皮蓬在历史小前锋里可以排名前五吗历史球星排行榜能进前25吗
- 当年的黄蜂队送出科比,得到全明星中锋迪瓦茨,为什么被有的人称为史上最失败交易
- 篮球中哪个球星对你影响最大为什么
- 《简爱》中的“疯女人”是怎么疯的
- 詹姆斯1V1林书豪,伦纳德协防也没用,天赋差距太大,你如何评价这球
- 有人说杜兰特单打历史第一,那是不是意味着一对一斗牛乔丹也不是他的对手
为什么感觉现在篮球很少出现乔丹、科比式的背身技术,是因为这种技术的效率太低了吗
首先明确一点,背身单打需要超级巨星的技术,效率很高,是攻坚利器。
第一点:篮球里真正无解的只有后仰跳投,其他进攻方式只要全场紧逼都不管用。三分球在激烈对抗条件下,对体能要求非常高,在最后阶段中投稳定性比三分高太多。。
第二点:背身技术是阵地战的杀手锏,但是背身技术是不可能全场得150分的,背身技术太消耗体力,如果对手打小球疯狂出手疯狂得分,背身技术就成了拖油瓶。现在保罗乔治持球进攻都不超过5秒,三分神准;科比背身至少持球8-10秒,太黏球。
第三点:现在流行跑轰了,快速攻守转换,几秒就投篮了,非法掩护变得合理,一个掩护就有投篮空间,背打变得效率低下,又要花很多精力去练习,得不偿失。
现在的联盟不同往时了。现在联盟要求的是观赏性。何必那么累呢 ?凭手感扔就是了 能进球就是了, 这是现在球迷的逻辑 ,你还无法反驳 ,但是NBA是商业联盟没有降级规则。 大部分球队都没有实力得冠军, 那么就应该有观赏性吧, 没有这些有对抗的技术那来硬核的观赏性呢 ?有很多比赛都是无聊的。其实NBA没有科比和乔丹那个年代好看了。
如果科比没被韦斯特看中,还会有这么辉煌的生涯吗
韩愈在《马说》中说道: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故虽有名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
这句话的意思我想大家都明白。在NBA其实是一样的道理。NBA是这个地球上水平最高的篮球联盟,想进入这个联盟,必须是万里挑一的人才,而在这些人才当中,“千里马”其实并不少,不过真正成为了人们眼中的“千里马”的却寥寥无几。那么那么被埋没了的“千里马”又有多少呢?我们不得而知。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03一代前5中有4位巨星,唯一一位没有成为巨星的是榜眼米利西奇。因为他没有成功,所以我们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千里马”,但是能够在选秀时仅次于詹姆斯,说明他具有“千里马”的一些特征,不过,他并没有遇到伯乐,而是遇到了“新秀杀手”的布朗。如果是詹姆斯,或者安东尼落到布朗手中,他们还会是“千里马”?
虽然很多事实证明顺位高的球员不一定就是“千里马”,但是顺位低的球员也不乏“千里马”的存在。作为历史顶级的得分后卫,科比仅仅在第十三顺位才被选中,而将科比带到湖人的,正是NBA著名的伯乐——韦斯特。他在选秀大会上用巅峰的全明星中锋换来一个18岁的毛头小子,因为韦斯特的慧眼,科比成为了湖人历史上的传奇巨星。那么如果没有韦斯特,科比会如何?
科比天生要强,在训练营里已经表现出非常高的水平,他的身上发着光,只要给他机会,或许他就会成为篮球场上无所不能的球员。但是,关键就在于机会在哪?他是表现出了不错的水准,但是如果不是因为韦斯特要求黄蜂选择科比,科比不知道会在哪里被选中。如果在首轮末段或者二轮被选中,那么他的出场机会将会很渺茫。而在湖人,18岁的科比虽然是替补,但是依旧获得了不少的上场时间,正是这些时间,才让他的努力得到了回报。
有人就会有疑问了,约基奇、马努、帕克、阿里纳斯等不都是在首轮末段或者第二轮被选择的吗?对了,他们的确是成长起来了,但是,他们的成就与科比所取得的成就相比又如何呢?抛开荣誉,他们的能力与实力也是无法与科比相比的。
所以我们无法猜测没有韦斯特的慧眼识人,科比的生涯会如何,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如果没有韦斯特,科比或许依然会被很多人认识,但是绝不会成为现在这个万人敬仰的科比。
库里,詹姆斯,霍华德这三个人在90年代会获得现在的成就吗
霍华德肯定会地位下降不少,四大中锋都是攻防兼备!!莫宁,穆大叔也是防守高手!霍华德不会中投,进攻手段少这些缺点会不断放大!这么比喻吧,姚明能压制霍华德,但姚明整体上干不过四大中锋的任意一人!所以霍华德在90年代会很痛苦!库里会下降一些,但90年代也没有这种类型的三分射手,应该还是能混的开!老詹应该还是挺强的,身体条件太好了!
皮蓬在历史小前锋里可以排名前五吗历史球星排行榜能进前25吗
我觉得可以,首先从荣誉上说拥有6枚总冠军戒指,和篮球之神乔丹一起并肩作战,征战联盟,72胜总冠军是最巅峰的战绩,他能带来强硬的防守。良好的组织,必要的得分能力,曾有名言“如果没有我,乔丹可能拿不到任何一座奖杯”。防守端是史上防守最好的外围球员,可能没有之一,8届年度第一防守阵容,而且所处NBA 铁血大前锋的黄金年代,像当年的拉里南斯,安东尼梅森,巅峰期的PJ布朗,罗德曼,这些绝不放过对手一条汗毛的硬汉都被他挤到二诊阵,想想都恐怖吧,皮蓬的单防技术非常完美,防1到4号位都可以。比如1991年总决赛,他和乔丹轮流防守魔术师,皮蓬步伐严谨,善于运用长臂,底线防守极其完美,不易失位,在防守不失位的情况下,还拿过抢断王,切球技术干净利落,84-90年皮蓬每年都有场均3抢断1盖帽?篮板球方面91-95年场均7.3个最少,最多8.7个。参加奥运会夺得金牌,91年对阵湖人比赛中,皮蓬投篮命中率45.3%场均21.6+8.9+5.8+2.5次抢断。除了防守端的压力在进攻端和篮板球数据也很给力。由此可见皮蓬名不虚传,攻防俱佳,身手全能,虽然没有形成自己的风格来增长名气,但就比赛而言,在技术层面上乔丹会的他都会,禅师也说“某角度上看,他的重要性不亚于乔丹”。如此闪烁的巨星我觉得他可以排在历史前五的位置。有评论不当的地方请大家评论区交流,有喜欢篮球的可以一起交流分享。谢谢大家
当年的黄蜂队送出科比,得到全明星中锋迪瓦茨,为什么被有的人称为史上最失败交易
当年迪瓦茨换科比可以说是杰里韦斯特总经理生涯的惊天妙手,不过这一切都是在多年以后体现出来的
首先,湖人用迪瓦茨交换的理论上来说是第13号签,而并不是用迪瓦茨直接交换的科比。迪瓦茨当时在联盟什么水平呢?大概现在霍华德的咖位,迪瓦茨是早一批闯荡NBA的成功者。他的内线策应能力在后来多年以后都很少看到,1996年他28岁,正值当打之年。迪瓦茨具有典型欧洲球员的篮球智商,他是靠头脑打球的典型。
科比是高中生参加选秀,大家都知道,他最终在第13顺位被黄蜂选中。从他的顺位来看,他当年并不被看好。一个原因是他是高中生球员,另一个原因是他只有18岁。但是科比在参加选秀之前曾经前往湖人试训,正是这次试训,让杰里韦斯特发现了科比的天赋,特别是他那股不服输的精神让杰里韦斯特印象深刻。
湖人队和黄蜂队的交易实际上是提前谈妥,即湖人用迪瓦茨交换他们的第13号签,但前提条件是要选中他们需要的人,否则交易失效。也就是说,湖人并没有提前告诉黄蜂他们要谁,如果科比被截胡,这笔交易就不会发生。万幸的是,到13顺位时,科比还没被选走,这时湖人才告诉黄蜂选科比。
作为黄蜂来说,这是一笔大赚的交易,事后诸葛亮才会说是史上最失败的交易。用一个不确定未来的高中生新秀,换一名全明星,简直是赚得盆满钵满。但他们没料到科比后来做出了如此成就,让他们本以为大赚的交易变成血亏。
在这笔交易中,你只需要膜拜LOGO男的眼光。如果没有他独具慧眼,试问谁敢用一名潜力中锋去换一名18岁的高中生?科比的技术类型和他那股不服输的精神,这让杰里韦斯特笃定科比未来必有成就。至于黄蜂,没什么值得可笑的,换谁谁都换,并且科比的职业生涯如果从黄蜂开启,也不一定会有今后的成就。
篮球中哪个球星对你影响最大为什么
自己是个篮球爱好者,从小就喜欢上了这项运动,要说哪位篮球明星影响了我的篮球爱好,我的唯一回答那就是迈克尔乔丹,我同乔丹是同龄人,小时候媒体电视并没有现在这么发达,当第一次看到乔丹的篮球比赛时,就被他的精湛球技打动了!那个年代看一场篮球比赛是非常不容易的,很长时间都不见得能看上一场,每看完一场比赛,自己都会在篮球场上学学他的技术,体会一下这个动作的要领,每当学会一个小动作心里就特别的开心,后来随着国家的富强,慢慢的电视也普及了,一旦有乔丹的比赛,那是必须要看的,对于我来说,看乔丹的比赛那就是享受,乔丹的篮球技术对于我来说,真是不可思议,感觉他就像鱼一样在水里畅游 当时NBA很多球星都因为有乔丹的存在而感到错此一生,记得巴特利在记者采访时承经说过的一句话,生在乔丹这个时代感到很遗憾,这句话也见证了乔丹当时的伟大,在乔丹的那个年代,感觉整个地球上的人都是乔丹的球迷,不管是大人小孩儿都知道美国有个打篮球最好的飞人迈克尔乔丹,应该说乔丹的技术征服了整个世界,我作为一个篮球爱好者,就更被他的技术及精湛的球技所征服,所以说乔丹是我一生中最受影响的人,我爱篮球,更爱乔丹。
《简爱》中的“疯女人”是怎么疯的
《简.爱》中的疯女人,是一个可怜可悲的形象。在故事里,她可以说是串起女主人公简.爱在桑菲尔德的活动轨迹的重要线索。因为她的存在和行为,一次次地在关键时刻拉近简.爱和罗切斯特先生的心灵,又因为她的存在,使得追求平等和自我的简.爱无法接受自己沦为情妇的处境,于是引发了她在文学史上著名的“流浪”行为,使得这个人物的形象,达到了之前同类文学作品上从未有过的高度。
神秘的疯女人
这个神秘的疯子,尽管一直到了故事的后半段才现出真面目,但自从简.爱来到桑菲尔德,她的影子就几乎无处不在。冷不丁响起的阴森古怪的笑声,低沉的嘟哝,使得表面上安静轻松的主人公日常生活,总伴随着一种挥之不去的不安氛围。“它”常在夜里活动,试图烧死罗切斯特,并且象野兽一般咬伤到访的客人梅森,在婚礼前夜闯进简.爱的房间,撕碎了头纱,用自己吸血鬼一般可怖的面容,吓昏了简.爱。
然而对这一切,罗切斯特的态度却是奇怪的、无能为力的愤恨,和竭尽全力的掩饰。
直到婚礼被当众制止,狂怒的罗切斯特才带领大家,见到了这个神秘的疯子的真面目——罗切斯特被关起来的妻子,一个狂躁、危险的野兽一般的疯女人。
疯女人的来历
疯女人伯莎.梅森,作为结发妻子,在罗切斯特眼里,是他前半生所有痛苦和耻辱的最大来源。她出身于西印度群岛的富商家庭,嫁妆丰厚,长相漂亮,性格外向;而罗切斯特由于不是长子,贪财的父亲不想把家财分给小儿子,又不想他受苦,于是给他找到了万里之外的富商梅森家,作为他的岳家。
一方求家世,一方求财富,于是两个年轻人结合了。但很快,罗切斯特发现自己被父兄和岳家联手欺骗了。他妻子的家庭是有疯子基因的:三代遗传的疯病,伯莎的母亲是个被关起来的疯子,一个弟弟是白痴,只有一个文弱而相对正常的弟弟梅森先生(就是前文被她咬伤那个),然而她们姐弟俩尽早也会被疯病毁掉。这一切只瞒着可怜的罗切斯特。
夫妻之间毫无共同语言,在罗切斯特的描述里,这个妻子禀性平庸,品格低下,毫无向高级趣味转化的可能,并且性情放荡,脾气乖戾,短短的四年间,她便由于放荡的生活提早诱发了疯病的因子,早早地变成了一个暴烈的疯子。在这场婚姻里,作为丈夫,他承受了由于娶了一个糟糕的妻子所能带来的全部伤害,甚至差点被逼到拿枪自杀。
疯子在桑菲尔德
罗切斯特把疯妻带回了英国,藏在桑菲尔德的楼上,雇了一个强壮的有经验的仆妇看管。然而这个疯女人“狡猾而恶毒”,总能找着机会偷溜出来,制造一系列的夜半惊魂事件。由于她的存在,罗切斯特也再度离开家乡,在欧洲大陆四处游荡,直到十年后回来,意外碰到简.爱,重新燃起对于爱情的向往,和对生活的热情。
然而这个疯女人终究是他的法律意义上的妻子。哪怕是把她象笼子里的野兽一样囚禁起来,他也不能否认她的存在。他知道这个疯妻的存在意味着什么。简.爱也知道,但她不象罗切斯特那样试图欺骗自己,装作这个疯子原配不存在。简.爱哪怕再爱罗切斯特,也无法接受自己成为一个事实上的情妇,失去自己的独立人格。她最终选择了离开罗切斯特,离开桑菲尔德,几乎是身无分文地,踏上了流浪的路途。
疯女人的结局
疯子伯莎.梅森,有着火一样能灼伤人的性格,她疯了之后也挺喜欢纵火,在书中第二次出现,就是试图把熟睡中的罗切斯特烧死在床上。最终,她的结局也是死于纵火。她再次半夜放火烧掉桑菲尔德,这一次她成功了,制造了一片废墟,而她自己,也在火光中从楼上跳了下去,摔得粉身碎骨。
疯女人是个可怜的人
作为一个不被人喜欢的配角,我始终不愿意用“反面人物”来形容她。虽然罗切斯特的对她的指控表明,她的一切结果都是咎由自取,全书中她也实在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可爱之处,可是无论如何,她也是一个被命运诅咒的不幸女人。出生就带着疯病的基因不是她的错;她和罗切斯特的悲剧婚姻,也是两个身不由己的、被家长和命运主宰的可怜人,被迫结合在了一起,共同度过了荒唐、痛苦的半辈子。
如果在最后的时刻,她尚有一丝清醒的意识,大概会感觉到,从悲剧命运中解脱的轻松吧!
我是阿财JJ,用心写字,用心回答。如果您有不同观点,欢迎沟通交流。
詹姆斯1V1林书豪,伦纳德协防也没用,天赋差距太大,你如何评价这球
“别拿豆包不当干粮”林书豪依旧有着不屈的斗士精神!
洛杉矶湖人客场挑战多伦多猛龙,最终以98-111输球,遭遇赛季横扫的尴尬。这场比赛的胜负其实在赛前就八九不离十能够料想到。如今洛杉矶湖人遭遇伤病,又是军心涣散如何能够抵挡住东部第2猛龙的攻势。不过,伦纳德与詹姆斯的巅峰对决还是极具看点,林书豪也是本场球迷们关心的热点。在这场比赛前,林书豪和詹姆斯一共有14场交手记录,詹姆斯拿下了其中的12场。
本场比赛林书豪代替受伤轮休的洛瑞,进入猛龙的首发阵容。虽然与詹姆斯相比,林书豪只不过是NBA中的“小角色”但是同样书豪展现出了自己也可以打得很强硬。当年林疯狂时期的林书豪面对科比依旧能够打出一场精彩的比赛。如今的林书豪虽然因为伤病原因,状态有所下滑,可他的“斗士精神”依旧还在。这不,第三节的一次进攻中他就与詹姆斯对上位了。
当时的詹姆斯运球过半场,上前防守他的正是猛龙队的林书豪。詹姆斯见此机会,立刻采用背身单打的方式,背身试探林书豪的防守位置。不过,林书豪顶防技术还算不错,可是詹姆斯一个背转身选择了翻身跳投,这让林书豪有些措手不及,前来补防的伦纳德也已经来不及了,只听见“唰”的一声,詹姆斯单打林书豪成功,命中投篮!
虽然林书豪和詹姆斯之间的差距不言而喻,但是林书豪的拼劲并没有因为他是詹姆斯就选择缴械投降。再说,林书豪身为后卫线的球员如何能单防住锋线上如“坦克”一般的詹姆斯。虽然林书豪不能再现当初的“林疯狂”但是他依旧会成长为多伦多的“小旋风”!对此你怎么看?欢迎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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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杜兰特单打历史第一,那是不是意味着一对一斗牛乔丹也不是他的对手
是有人说杜兰特单打历史第一,又不是诸多篮球巨星认为的,我也可以说,我格斗界第一。
”篮球之神“乔丹单打能力才是历史第一,斗牛更是没有对手,难求一败。
杜兰特退役后,单打能力都不可能超越“小飞侠”科比。
近期美国媒体有公布出现役NBA单打能力前5的球员,杜兰特高居榜首。
杜兰特的单打能力在联盟中无解,常常扮演最后的杀手。
乔丹的单挑能力,敢说第二,没有人说第一。乔丹的单打常常让防守球员绝望。
在单挑中,乔丹也说过,只有科比可以当自己的对手,也只有科比在单挑中,赢过自己。可见乔丹的单挑能力多强,只有科比这个级别的巨星,才配当乔丹的对手。
杜兰特现在单挑乔丹,都不一定可以打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