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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黄淑芬

唐山“教科书式老赖”黄淑芬现在怎么样了?唐山教科书式老赖事件最新进展,黄淑芬提再次鉴定申请,你怎么看

lsrchb lsrchb 发表于2022-10-08 15:45:16 浏览22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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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教科书式老赖”黄淑芬现在怎么样了

看到这个话题就火大,黄现在屁事没有,法院的判决我就是不赔,反正要钱没有。你说火大不火大,要换了我,我天天跟黄走,黄到那我到那,拿好法院判决书。有狠弄死我,不然就跟定你了。挨打就报警,不吵不闹,黄吃饭就坐她边上,带上水壶带上干粮。我不信黄不给钱,天天还给他做直播,让全国兄弟帮你保驾护航。

唐山教科书式老赖事件最新进展,黄淑芬提再次鉴定申请,你怎么看

其实我就想知道700多天,再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为什么不拘留?好,如果民事诉讼不足以让她去看守所,那么在老人死后她怎么还在外面?难道她不是造成老人死亡的第一责任人吗?难道她不需要为自己造成的后果负责任吗?

黄淑芬教科书式的老赖发现,难道做保险的人都不给自己的车买保险吗

人家上了三十万三者。谁也别说谁事想自己遇上这事怎么办,保险已赔三十多万,个人也赔了七万多,原告起诉三百多万法院判八十多万,这还不是全部,假如原告还活着再躺个三年五载,恐怕又的二三百万,如果是这样该怎么办???抛开高尚的人格,你会怎么办???

唐山黄淑芬的女儿回卖房还债问题,称不想这样做,这是自己二十多年的一个梦,你怎么看

你的这个梦真可怕!建立在别人噩梦的基础上!你买房车的钱还不是你的,是你那遭人唾弃母亲的!单凡你有点良知也应该挽救一下对方,不至于这些年拖拉,这些年你知道对方一家怎么度过的?!

就因为你那母亲,让一个年轻本该幸福的人,沉入低谷!你说你还值得同情嘛?!还敢说你的梦!你跟你那母亲一类货色!根本不值得同情!

如何评价“认真的赵先森”在微博曝光的唐山黄淑芬事件

可悲!由唐山黄淑芬事件看国人保险意识有多淡薄!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平安保险课长“老赖”黄淑芬的事情闹的沸沸扬扬,整个行业口碑跌倒谷底,点开新闻报道几乎所有媒体和大众都在骂黄淑芬,顺带骂平安保险公司和整个保险行业。详细了解完事情的过程,我想说整个事情黄淑芬确实是负主要责任,但是因为黄淑芬一个人而去否认整个保险行业和万千保险代理人我觉得是不公平的。

各位先别骂小智君来强行洗白!一起来看看这些锅到底是该谁来背,从这个事件里有哪些点也是需要我们注意的。只在网上指责谩骂毫无意义,您说对么!

事件来龙去脉

唐山老赖黄淑芳事件在网络上引起关注就是最近一个月的时间,因为被黄淑芬开车撞成植物人的老人儿子赵先生在新浪微博上贴出黄淑芳和她的女儿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尚需赔付赵先生一家85万余元),以及之后一系列“老赖”的嘴脸,激起了大家对社会道德、法律和人性的拷问,因此才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仔细了解就知道这起车祸是在2015年发生的,在评论整个事件之前,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下来龙去脉。

首先看唐山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件事情的情况是怎么通报的:

在这起案件中,唐山市中级法院判决的赔付共有2次,一次是在2016年,还有一次是在今年。

因此,黄淑芳并不是没有赔偿,去年的赔偿是依照法院的判决已经赔偿到位了的,现在赵勇所指责她拒绝法院执行的是今年的85万余元的赔付。

跟据赵先生微博和视频中的描述,其表姐在电梯中亲耳听到,黄淑芬的女儿在电话里说:“妈你放心,我刚打听好了,这老头就算死了也赔不了多少钱,最多五十万,车还有保险呢,听我的,咱一分钱都别掏,你就说咱们得借钱去。耗死他!”

当赵先生问起黄淑芳怎么看这件事情的时候,黄淑芳的回答是:“说啥,谁让你赶上了,认倒霉吧”。

而在后面的调查里发现在事发两个月后,黄淑芳参贷了其女儿的一套房、购置了一辆车(暂时还未查明是否有黄淑芬出资),而且还去了泰国旅游。而赵先生给她打电话时,她的答复却是:“我买房买车,没钱了,别给我打电话了,咱们法庭上见吧”,“就是躲着,你爱把我怎么着怎么着”。她作为平安保险的一名课长,喊着自己没钱,实在是难以让人相信。

正是因为黄淑芳母女的这种嘴脸,造成别人家破人亡却完全没有一丝悔意的表现,才招致网友们的责问与谩骂。

问题一:事故责任方是谁?

先看赵勇的描述里有一个细节很多人没有注意到。据其所说,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其父在骑行过程中被逆行的黄淑芳撞飞。如果照这种情况,平安保险的黄淑芳必定是承担全责的。

但是,根据唐山中级人民法院在12月1日发布的《关于赵香斌与黄淑芬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情况通报》(前文贴过)中来看,情况却并非如此。虽然黄淑芬是事故主要责任方,但是赵勇的父亲也是次要责任一方,也负有一定责任。原来是赵先生的父亲骑车从东往西穿越唐丰路时被黄淑芳逆行开车撞到了,经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九交警大队认定,黄淑芬和赵香斌共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赵先生的父亲并非无责一方。

我们了解案件的始末并非要为老赖黄淑芳开脱,小智君的观点和大家一样,黄淑芬和她女儿不管是否承担全责,毕竟造成了一个家庭的悲剧,所以应该有基本的人性和道德,不仅要向对方表示有诚意的歉意,还要在能力范围内积极协商解决,这样也不至于发展成赵先生曝光他们的个人信息,招致全国人民的一致声讨。

但是,案件的真相大家也有必要搞清楚。赵先生之父虽然是受害者,但也是违法道路安全交通法的一方,并非无责方。也有眼尖的网友质疑赵先生的父亲违反交通规则。

所以撇开事情的责任划分不说,为什么没有人从安全的角度来提醒大家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呢?

乱穿马路、无视信号灯、电瓶车、三轮车逆行抢灯,驾驶员突然变道、抢行,这些行为都是非常危险的。难道不应该呼吁大家重视交通安全吗?这既是保护自己,也是对他人负责!

问题二:躺枪的保险公司和代理人

诚然黄淑芬和她女儿是平安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没错,而且黄淑芬还是唐山平安保险公司管理200多人的课长。但这件事件本身是黄淑芬在当“老赖”,并非保险公司发生诚信事件或保险纠纷,平安保险公司在整个事件里并无直接关系,更和行业里其他代理人没有关系,和保险业的发展也没多大关系。

就因为国内保险业的口碑不好,所以给这个事件加上“平安”、“保险”、“代理人”这几个关键词,就很具有话题性了,自然就会导致一些不理智的网友脱离事件本身进行无端谩骂,诋毁整个保险行业。试问,哪个行业没有老赖?!贵如贾跃亭这样操盘乐视的行业大鳄不也是这样么?!

可以说,因为黄淑芳是平安保险的课长,平安保险也遭受了巨大的信任危机。平安保险在11月份就作出了“对代理人黄淑芳拒不履行判决的督促函”,但是在督促函中,平安保险主要是对代理人黄淑芬的行为表示谴责,并表示公司会支持法院的判决,全文并没有对平安保险自身的发展和代理人培训作出过任何自我反思,因此网友并不买账。

为什么平安保险能这么硬气,丝毫不给一些大家希望的实质性的承诺呢?说到底是因为黄淑芬和平安保险签的是代理合同,并非劳动合同,公司是不给她交工资和五险一金的,严格意义上来说,她不属于平安保险公司的员工,所以平安保险可以说他们没有责任呀。(虽然这个说辞像是出事的时候拿临时工来顶包一样,但事实就是如此)

这是由于保险代理人都是和保险公司签的代理合同,没有底薪,全凭业绩,在这样没有保障的压力下,代理人根本没有归属感和责任感,对新人而言则更是如此。

说两句题外话,其实85万对平安来说是小钱,但是却能获得人心,人心是无价的!在这个事件中如果平安保险在了解到这个事件时能够以最快速度为受害者送上85万元的赔偿金,然后再追究黄淑芳的责任,平安保险公司就能漂亮的做好一次危机营销,那结果就不会成这样。只是很可惜,我们并没有看到这一幕,虽然平安保险公司的确没有这个义务。

随着保险代理人队伍越来越庞大,代理人制度问题的确已经遭遇瓶颈。一旦碰到事情,保险公司可以很简单地就和代理人撇清关系,解除合同,就像这次事件一样。这是需要我们去思考的!就像这两天业内都在讨论的台湾友邦人寿全数裁撤旗下代理人改签经济合同一样,我们保险从业人员未来的路该怎么走?这是需要大家考虑的。

问题三:国人保险意识的薄弱

在这起事件中还有一点引起了公众的注意:身为既卖车险也卖寿险的保险从业人员,黄淑芬出了事故保额却不够赔付!自己还要再支付85万余元!这也是她一直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最大原因!

在利益面前,人性是自私的!如果她的保险能够赔付的话,她根本不会去拖延执行,直接让保险公司赔偿就行了。

但是黄淑芬只购买了3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再加上交强险的11.2万,所以保险公司最多只能赔付41.2万。而法院的判决是要求黄淑芬及车辆的承保公司赔偿112万余元,扣除黄淑芬在2016年已经赔付的7.6万元,因此还需个人再承担85万余元。

在就暴露出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身为保险公司的课长,理应具备最强的保险意识!但是黄淑芬却只给自己的车购买了保险,而且第三者责任险只买了区区30万。而我们普通老百姓还基本都买了50万以上的第三者责任险了。

所以,小智君提醒大家:购买车险,第三者责任险至少投保100万。否则不管是撞了豪车,还是严重撞伤了人,都有可能导致保险不够赔。万一你哪天驾驶现代撞上1100万劳斯莱斯的车主时,就知道不是卖房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而身为平安保险课长的黄淑芳,给车子投保选择的保险公司不是平安车险的却是人保公司的事情也被网友吐槽我觉得这就是为了黑而黑吧,没有规定某家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一定需要购买自己公司的保险。谁都可以选择自己合适的保险产品和承保公司。

说完老赖黄淑芬,再看看受害人这边的风险防范意识。赵勇在父亲植物人状态治疗的这两年间,家庭资金严重不足,再加上黄淑芬一直拖欠赔款,导致其父维持治疗雪上加霜。因此又是卖画赚钱,又是发起众筹,最后也只筹得了20多万元,这份孝心和坚持令人感动,但是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国人保险意识的薄弱。

如果赵勇给父亲投保意外险,现在最便宜的产品大概300元就能买到100万的保额。而植物人状态的伤残鉴定是属于1级的,根据意外险的保险合同规定,这是属于全额赔付范畴的。如果能有这100万的赔偿金,那么赵先生就可以以最快的时间、最好的治疗给予父亲治疗,而且也能有充足的时间和黄淑芳打官司,那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退一万步说,黄淑芳还有房有车可以被依法查封,依靠法院的强制执行还有让他拿到判决的赔偿金。如果肇事者是一个身无分文的人,即使法院强制执行也没有资产可以抵债,那么赵家可能真的就拿不到任何赔偿了。

发生这样的事情,谁也不希望看到,但是去发掘事件背后所暴露出的问题,比一味的当键盘侠去谩骂更有意义。如果赵先生的父亲能投保一份最便宜的意外险,如果黄淑芳能为车险投保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一切的结果可能都会变得更美好一些。

可惜,这个世界没有那么多的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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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事情,我有必要说说了。

事情不是一天两天,从出事到今天已经700多天,两年多了,黄淑芬一家,对整件事情是什么态度?而受害人一家又被拖入什么样的境地?我就不信黄淑芬一家会不清楚。

其实我看到这张图片看到他说的这句话的时候,心里,特别愤怒,为什么会这么冷漠,这么自私这么残忍,你的家是家,别人的家就不是家了吗,遇到事情为什么想到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逃避,选择做老赖。

她的女儿现在出来说这些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受害人的儿子现在是什么处境,一个硕士毕业生,基本上活到毫无尊严,就是因为这样的老赖,让受害人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

而黄淑芬所在的保险公司,在这两年多,我也不相信没有听到任何消息,为什么?直到在网上发现了以后,才出来发一个所谓的声明?

这个类似这个问题的回答,我不止回答了一次,每次看到总是忍不住,出来说两句。

我还是那句话,恶人自有天收吧!

唐山黄淑芬开车撞人,车主是她女儿,为什么她女儿作为车主没有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是法定的,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在借车的情况下,车主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只有在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

车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如何定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开车人是有驾照,符合驾驶条件的,车主无责。只有车主将车借给了没有驾照没有取得驾驶资质的,或者借给醉酒,吸毒等不符合驾驶条件的情况下,车主才要承担责任。

同时,法律还规定如果驾车人没有赔付能力的,车主有垫付义务,车主垫付以后可以向实际侵权人追偿,这也并非是连带责任。

最重要的是,车辆保险要齐全!

唐山黄淑芬事件真的只是冰山一角吗,这样的老赖到底有多少,他们到底是什么心态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为止已经880万左右。经过各种措施,目前已经履行执行义务的,大约15%。大部分还在继续赖。

分析这些老赖形成的原因,大体有这样几种。

本来就打算赖的。典型说法是,钱是我费尽心机借来的,凭什么还你?

因各种原因无力偿还的。例如经营企业失败,造成巨额亏损。

被人陷害的。例如替朋友担保贷款,朋友拿钱跑了,自己成为老赖。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