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杀人狂魔克里斯滕森没有被判死刑,而是判终身监禁,你怎么看
- 3-2!克里斯滕森能力不足,亚伯拉罕态度不足,你怎么看
- 如何看待章莹颖案被告人克里斯滕森的无期徒刑判决
- 克里斯滕森还有可能被释放吗
- 克里斯·滕森为什么不肯说出章莹颖遗体的下落,是章莹颖没死,还是担心说出后被判死刑
- 杀害章莹颖的克里斯滕森将如何赎罪
- 克里斯滕森杀害了章莹颖的案件,会有民事赔偿吗罪犯应该赔偿章莹颖父母金钱吗
- 大卫路易斯再次受到重用,克里斯滕森还有机会吗你怎么看
- 为什么美国会有律师愿意帮助克里斯滕森辩护章莹颖案件判决结果公平吗
杀人狂魔克里斯滕森没有被判死刑,而是判终身监禁,你怎么看
克里斯滕森没有被判处死刑的确让人觉得不解恨,在我们的传统观念中,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且他对受害人章莹颖所做的兽性令人发指!不仅如此,最让人气愤的是到现在法院都做出判决结果了,但是这个杀人恶魔依然没有交代章莹颖遗体的去向,本来章家人就对终身监禁的判决结果非常失望,现在章莹颖遗体不知去向无法回家更是让其家人悲痛欲绝!
仰面痛哭的章母
判决结束后克里斯滕森不仅拒绝道歉还在庭审现场无耻地微笑,挑衅章家人,似乎在说自己杀害了章莹颖但还是没有被判处死刑,这一灭绝人性的举动是在藐视法律道德,然而面对如此结果章家人和富有正义感的公众也只能无奈接受。
克里斯滕森
其实十二名陪审团成员有10人都同意了对杀人恶魔克里斯滕森适用死刑,但偏偏有两名陪审团成员妄想克里斯滕森能够悔改,想要给他活着的机会以“幡然悔悟”,试想一个杀人犯在被判刑之后还能冷血地对受害人家属微笑并且拒绝道歉,他真的会反省悔悟吗?
悔悟是不可能的!这样的渣滓只配最严厉最折磨的刑罚,不然不足以告慰章莹颖在天之灵!
章莹颖生前和父母合影
其实,终身监禁对克里斯滕森也许是更大的惩罚,让他死反而会给他痛快,让他牢底坐穿更能让他感受折磨和痛苦!对于这样毫无人性的杀人恶魔我们无需怜悯!而且他活着就有可能交代章莹颖遗体的去向。
章莹颖纪念碑
最后,希望章家人能走出阴霾,重拾生活的信心和希望,相信章莹颖总有一天会回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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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克里斯滕森能力不足,亚伯拉罕态度不足,你怎么看
不能以一两次犯错来判断腾森的能力不足。他肯定比不上范迪克,但无疑是一流水平的中卫。打中卫肯定避免不了三件事,被过,被压,乌龙球。所以你的这个问题本身就有问题。至于鸭脖的态度,我也没觉得有问题。打替补谁都不爽,打前锋也肯定避免不了三件事,空门不进,单刀不进,进球荒。但只要能上场就全身心投入比赛,为球队进球是迟早的事。况且,现代前锋进球已经不是唯一衡量标准,为队员扯开空间也是必要能力。我挺鸭脖。现在这个时间,不是追究责任判断优胜略汰的时候。现在是全队上下一心争进前四的关键。球迷们也省省心,替队员们减减压。
如何看待章莹颖案被告人克里斯滕森的无期徒刑判决
谢邀。对于这位章莹颖同学的家人、亲朋好友以及同学们来说,终于等到了案件的最后判决;但是据媒体报道,克里斯滕森在听到最后宣判时,竟然还面带微笑?!
还有更加令人悲痛和遗憾的是,章莹颖同学的遗体至今仍然不知去向;孤魂野鬼怎么在异国他乡不感到悲伤?意欲往生何计策。 劳魂魄。 弥陀一念声千百。
除了愤怒只有无奈,还能说说什么呢?这是别人的国家、别人的法律、别人的审判官、别人的法庭!按照美国的法律,这个克里斯滕森不得保释——将会把牢底坐穿直到“自然死亡”。不过,凡是法律都会有法外开恩,说不准哪一位美国总统一上台就会签署“特赦令”,特赦这些穷凶极恶的囚犯呢?
这就是美国的法律——只要审判官(审判团)中有一人不同意给罪犯除以死刑;这个“一票否决”任何人都只有干瞪眼,而且根据“保密协议”,不得向媒体泄露此人的只言片语。
章莹颖已经远去。现在任何人任何语言都丝毫不能减轻章莹颖同学家人心底的痛;任何人任何语言都不应该再来责备章莹颖同学对美国社会的无知和轻信。
随着国门越来越开放,国人钱包的厚度不断增加;诸如章莹颖类似对案件绝不会到此为止——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也很凶险!
克里斯滕森还有可能被释放吗
听到罪犯没有得到死刑判决,愤怒至极。泱泱大国的子民,在异国他乡被如此残忍地杀害,而罪犯不仅能活着,还能看电视、读书、被探视,而我们确不能她做什么!奇耻大辱啊!我倡议:文化总局,以此为素材,拍一部惊悚电影。让全世界看看,某些美国人的残忍本质,被害人家属的无助,司法系统侦破案件的无能,法院判决的不公!看到此评论的朋友点赞,让此评论置顶,让我们的愿望成真。
克里斯·滕森为什么不肯说出章莹颖遗体的下落,是章莹颖没死,还是担心说出后被判死刑
不要为美国对杀人犯克里斯滕森的判决找借口,不判处克里斯滕森的的死刑,是因为克里斯特斯是“白人”,是因为12个陪审团成员里面有2个人不同意判处克里斯滕森的死刑,克里斯滕森才逃过一劫!伊利诺伊州法院对克里斯滕森作出判决的时候,克里斯滕森对美国的判决都笑了,这是得意的笑,这是藐视的笑!
克里斯滕森笑,是笑美国伊利诺伊州法院拿他没有任何办法,章莹颖失踪已经两年多,至今不见任何踪迹,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确实是美国联邦警察的无能,是美国联邦法院的无能。克里斯滕森笑,是在笑他的胜利,克里斯滕森没有被判处死刑,只是终身监禁,不能假释,不能减刑,这都是表面功夫!
美国国务卿蓬佩奥今年说过,我们“撒谎、欺骗”,那么伊利诺伊州的法院也有可能撒谎,也有可能欺骗,表面上是终身监禁,等风声过去之后,等所有人都忘记这件事的时候,克里斯滕森就有可能被美国偷偷释放,这种事美国干得出来,千万不要被美国伪装的形象给骗了,美国是不值得信任的国家!
关于章莹颖的尸体,一方面是克里斯滕森不愿意说,一方面是美国警方不给力,没有努力去查案,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克里斯滕森不愿意透露章莹颖的尸体藏在哪,美国警方就没有去找,故意拖延时间,如果章莹颖的尸体已经被克里斯滕森肢解,被丢入下水道和河流,现在两年过去了,章莹颖的尸体早就被冲散了,现在已经无法找了。
如果克里斯滕森已经将尸体掩埋,现在也是一堆白骨!克里斯滕森不愿意说出章莹颖的下落,目的有两个,第一,就是不想被判死刑。第二,这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克里斯滕森不敢说,也不方便说。
从对克里斯滕森的审判到判决,已经说明美国的双重标准,美国优先,外国人靠边!
杀害章莹颖的克里斯滕森将如何赎罪
出国留学名言:那些行走在美国街头的中国女孩,都是一只只待宰的羔羊。
中国女孩的父母普遍不接受“平安比成功更重要”的观点,都把女儿出国留学当成很有面子的事情。
害死章莹颖的,其实是她的父母。
克里斯滕森杀害了章莹颖的案件,会有民事赔偿吗罪犯应该赔偿章莹颖父母金钱吗
恶魔克里斯滕森被判处终身监禁,不得保释,将老死在美国监狱中。尽管终身监禁完全无法起到惩罚克里斯滕森罪恶行径的作用,但鉴于美国奇葩的司法制度与克里斯滕森父亲聘请的律师团队,终身监禁已经是对克里斯滕森最重的刑罚。章莹颖的父母依旧可以民事赔偿起诉克里斯滕森,要求克里斯滕森赔到倾家荡产。在美国的民事案件中,只需要有一半以上的陪审员同意,克里斯滕森就必须赔偿章莹颖父母!
痛苦的章莹颖家人
7月18日,恶魔克里斯滕森被判处终身监禁,不得保释。克里斯滕森以极其残酷的手法杀害了章莹颖,在施行了性侵犯,为何还能逃脱一死?关键在于,美国的陪审员制度与克里斯滕森家族高薪聘请的律师团队。根据美国的司法制度,12名陪审员中,只需要有一人反对,克里斯滕森就能逃脱一死。更为重要的是,克里斯滕森的父亲迈克尔重金聘请了一支辩护律师团队!克里斯滕森的辩护律师团队为其捏造了50条应该免死的理由,将克里斯滕森打造成一位受到抑郁症折磨的可怜人。最终,克里斯滕森的辩护律师团队成功的打动了12名陪审员中的2位“圣母婊”,成功逃脱一死。
在美国伊利诺州中部地区联邦法院法官沙迪德宣判终身监禁以后,克里斯滕森面露微笑,轻松的与家人进行了交谈,并向辩护律师团队表示了感谢。然而,当法官沙迪德询问克里斯滕森是否有向章莹颖家人表示歉意的意愿时,恶魔克里斯滕森的回答是没有。可见,克里斯滕森已经丧失了最基本的人性,甚至可能在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自豪!克里斯滕森一直没有透露章莹颖的遗体所在,并曾经炫耀称永远也无法找到章莹颖的遗体!
克里斯滕森
克里斯滕森的刑事审判已经告一段落,但章莹颖的父母还可以对其进行民事诉讼。根据美国的司法制度,12名陪审员中,只需要有7人以上同意,章莹颖的父母就能够获胜。尽管克里斯滕森只是一名薪资微博的助教,但也应该用法律的手段剥夺他的全部财产。观察室认为,尽管要求民事赔偿无法弥补章莹颖父母的悲痛,但也应该让克里斯滕森倾家荡产!更何况,克里斯滕森的父亲迈克尔,既然有钱花重金聘请老师团队,岂不更应该拿出全部家产来赔偿章莹颖父母?
章莹颖被杀案告诉我们,美国不仅仅是很多人眼中的天堂,更隐藏着很多来自地狱的恶魔。现如今,我国有37万留学生在美国。留学生应该如何保证自身安全,这应该是赴美留学之前的最重要的准备工作!章莹颖的悲剧不应该再次发生,而终身监禁的判决意味着美国司法制度鼓励这种悲剧的发生。所以,人在美国,需要时刻警惕无数个克里斯滕森!
欢迎大家讨论,你认为帮助克里斯滕森免除一死的两名陪审员,到底有没有猫腻?
大卫路易斯再次受到重用,克里斯滕森还有机会吗你怎么看
在目前萨里的体系下,路易斯的顺位肯定在克里斯滕森之前。路易斯只要不屡犯鲁莽上抢的老毛病,克里斯滕森的定位还是替补。赛季下半段路易斯体能如果出现问题,或许克里斯滕森会迎来机会。
为什么美国会有律师愿意帮助克里斯滕森辩护章莹颖案件判决结果公平吗
这问题问的就太缺乏法律意识了,任何人都有最基本的公民权,任何人在被法院判定有罪之前都是“合法”的公民,既然是合法的公民为啥不能有律师帮助?这不是笑话吗?说这种话的人心态很成问题!
克里斯滕森案件在法院判罪之前,克里斯滕森从法律角度说是“无罪”的,只是“嫌疑犯”!既然是“嫌疑犯”那么也就是说他可能有罪,也可能无罪。那么律师去帮他洗脱罪名就是很合理合法的事情!至于最后能不能洗脱罪名?能够洗脱多少罪名就看律师有没有能力说服陪审团了?
只要存在一丝的可能性,律师都会尽力去帮他开脱罪名,这是律师的职责,这是职业道德!
我们很多老百姓应该多学学法律了!法律意识太淡薄是我们国民的一个很大问题!
再从另外一个角度说:律师是一份职业,人家也指望这份职业赚钱养家的!至于有人认为这是一份“肮脏”的钱,那么套用电视剧“潜伏”里的人物“谢若林”说的一句话:这二张钱,你告诉我哪一张是高尚的?哪一张是龌龊的”?
赚钱是律师第一位需要考虑的,至于这个钱是什么钱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其次就是任何人在法院判决之前都是“合法公民”,只是“嫌疑犯”,不是真正的罪犯!既然是“合法公民”,那他们就有权力聘请律师替他们脱罪!替他们洗清罪责!这是最基本的“人权”,全世界都一样!
题主这样的问题都能问出来,看来我们国家缺乏法律意识的人太多了!是需要好好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了!
再来说第二个问题,判决是不是公平的问题!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关键是你怎么理解了?站在我们很多老百姓的角度看这个判罚不公平!罪犯应该被判死刑!然而这是基于我们国家的法律标准而言的。
在美国的法律标准中:判死刑与终身监禁这二个都是可以选择的,既然12名陪审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美国法律只能“退而求其次”的判克里斯滕森终身监禁!
其实任何国家的法律执行中也没有什么杀人犯必须判死刑的法律规定,哪个国家都有这类杀人犯最后没有被判死刑的事情出现,比比皆是!因此不必过于执着判克里斯滕森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