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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件真实过程

江歌案件真实过程(江歌刘鑫案件判决有了进展,你们觉得公平吗)

lsrchb lsrchb 发表于2022-09-28 05:58:58 浏览8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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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刘鑫案件判决有了进展,你们觉得公平吗

相当公平。在法院判决之前我不敢说谁对谁错,因为两方都有自己的说辞,作为局外人不能凭借一面之词用键盘断案。

现在法院终于作出了判决,证明刘鑫确实有错,我才敢把自己的分折手如实表达出来,以告慰含冤而去的江哥。

江哥为救人而死属于见义勇为,这事如果发生在国内会为她颁发奖状,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而是对她舍己救人精神的肯定。

作为被救者本该心存感恩之心,安慰、协助江哥妈妈,可谁知她推委、躲避甚至漫骂,目的就是担心江哥妈妈索要感谢费。

其实只要她认个错,赔礼道歉并把善后工作做好,江哥妈妈不一定起诉她,现在好了,上了法庭她不牛了。

法院判得好,双手赞成。

江歌案可见,日本的出租屋居宿街道都是没有视频监控的吗

谢谢邀请。

这个问题我们不好枉自猜测,监控应该是有,但是,不可能所有的出租屋都安装,成本也是比较高的,再者说,陈世峰肯定是很熟悉这个出租屋,肯定是反复侦查过,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杀人,或许,发生这件事,日本的政府部门会重视吧!

你支持刘鑫起诉江歌妈妈江秋莲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吗

不成熟的个人臆断,刘鑫作为一个受过高教的精致利己主义者相信如果不是深陷舆论漩涡,承受着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受到了社会各方的道德谴责和口诛笔伐。刘鑫是一定会起诉江歌妈妈的。因为刘鑫认为江歌妈妈是有罪的,是无端的责难了她!

目前的隐忍、退让、包容及无奈的理解,都是源自于躲避广大群众审视的目光和谴责!刘鑫很明白在舆论哗然一片倒戈的当下如果起诉江歌妈妈将会再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谴责!会受到各界人士更强烈的声讨。无意之于刘鑫而言当下起诉江妈妈是损己利他毫无好处可言的。

但道德会最终审判法律无法审判的罪恶,所谓上帝的归上帝,撒旦的归撒旦!那么舆论会审判刘鑫的道德失衡,网络暴力会约束刘鑫活的不那么恣意潇洒!

生命很沉重,刘鑫背负着江歌的生命悲哀的苟活着,余生必然沉重!因为活着真好,没有人可以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哪怕魔鬼也不可以!

你不杀伯人,伯人却因你而死!

最后我反到希望刘鑫活着,永远不要肮脏的死去,以为死亡就可以谢罪。因为这会脏了江歌的轮回路,愿你与江歌死生不复相见,愿你余生永远不要记起三叔,永远不要再呼唤三叔的名字!这样会让我觉得肮脏。

江歌吖……来生请依然记得善良,但要记得保护好自己!善良不是你的原罪,是你用善良和生命对那些肮脏愚昧的利己主义者当头棒喝。

我在此送你一程,愿你来生锦绣,余生安康!永不复见刘鑫!

江歌妈妈以生命权纠纷起诉刘鑫,但是刘鑫拒收起诉书,生命权纠纷是什么罪名,以及刘鑫会有相应的处罚吗

律师答疑:提问者完全不懂法律啊!没办法,过来普个法!


第一,生命权纠纷是民事案由,不是罪名,江歌妈妈起诉刘鑫的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自诉案件

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而存在的物质前提,生命权一旦被剥夺,其他权利就无从谈起,所以,生命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保护公民的生命权不受非法侵害,是我国法律的首要任务。

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性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民法通则》里所表述的生命健康权,实际上是生命权、健康权与身体权的总称。

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的权利,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护的物质必需的权利。生命权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

因为生命权受到侵权而提起的损害赔偿纠纷为生命权纠纷。

第二,刘鑫拒收传票不会有任何的处罚,但是拒收传票的行为是不明智的!她将承担不利后果!

拒收传票造成的法律后果就是传票无法送达,法院需要再次送达,对于传票的送达有很多的方式,比如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电子送达、公告送达。法院在用尽送达方式后依然无法送达的就会采取公告送达!

所以拒收传票不可能导致法院无法开庭,只会导致自己不知道具体的开庭时间,届时法院将按照被告缺席来进行判决。


江歌遇害案中,为什么刘鑫家能这么有恃无恐

即便江歌遇害事件已经过去很久了,但是它对江歌妈妈的伤害,对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

没有良心的人,不管她表面过的多么的光鲜亮丽,但是她的内心永远都是贫瘠的,她也不会值得人去尊重。

江歌对刘鑫的好,怎么数的过来,这个傻傻的女孩以为对方是自己的好朋友,在异国他乡把刘鑫当作亲人。可是刘鑫呢?刘鑫的做法却让人感到痛心,因为她和她那可恨的男友,江歌永远的离开了,离开了她最亲爱的妈妈,离开了这个温暖的世界。

江歌离开后,刘鑫一点愧疚都没有,该自拍自拍,该消遣消遣,可是江歌是因为你而死的啊!难道在你玩乐的时候内心没有任何愧疚,难道你现在就可以过的这么理所当然。

有什么样的家庭,就有什么样的孩子。刘鑫家之所以这么有恃无恐,主要还是因为他们觉得这一切理所当然,他们觉得江歌的死和他们没有关系,可是真的没有关系吗?

希望刘鑫在有生之年能够好好考虑这个问题吧!

这是大猫的的一些看法,欢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评论!

江歌案已破,为何江母却抓住刘鑫不放

如果你作为江歌的母亲,失去了自己最挚爱的唯一孩子,你会放下手不管了吗?你不回去争一个公道?

关注了事件那么久,第一次对刘鑫彻底失望了,我曾有过恻隐之心,毕竟毕竟是个小女生,害怕了就可能条件反射得保护自己。这次预谋策划甩包,尽显丑陋险恶,刘鑫已经剥离了人性的根本,愿刘鑫愧疚一辈子,社会和谐!

各方面造诣不高,又人微言轻,又怂人一个,向来对热点事件只关注不发声。但从事件发生以来,舆论渐渐平息,案件审理结束,刘鑫的所作所为实在令人发指。不是当事人,接受信息不完全,不研究法律,用不了法律条文说事。我就是个人,我就用我的价值观用我的道德观来审判你,自私自利,冷血无耻,只索取不付出,推卸责任什么的用来指责一个人的话用在你身上已经不合适了。但我就想不明白,口口声声说不要伤害自己的家人,这边又无止尽无所不用其极地去伤害别人的家人,这是个什么心态?能说出“假装一起毕业”,江歌怎么不能和你一起毕业的你心里真的没点数?大多数贴近过事件的人对你好像都没有恶意的,不抨击你不苛责你,只是在就事实发声。正如某些网友所言,你已经给憧憬善良的社会留下了巨大的阴影。没资格要求你做一个人,既然你还是个人,就请你看在人的份上,去做个人。

作为围观者,有点崩塌了,彻底,不相信人性了,从刘鑫,宗璐,特别调查员这儿开始产生怀疑,到澎湃新闻王乐的报道。我不是不相信有恶人,有坏人。我是不相信有人明知道这是错的,恶的,是伤害别人的,是踩着很多人的血肉来挣这些钱,你永远无法想象江歌妈妈,还有汤兰兰对这个世界有多失望。挣着这些黑心钱的人,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是否想过自己这么做害不害怕?善恶终有道,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绕过谁。

今天是江歌案的宣判日,你认为凶手陈世峰会被判多少年

判陈20年有期徒刑仅是检方的量刑意见,最终的结果或许就是如此,也或许不及如此。

江歌遇害后续,刘鑫结果会如何

江歌案,原本都已经过去了,江妈已经慢慢快从失去亲人的痛当中走出来了,结果在 4月6日,清明节这天,留学日本,舍己救人牺牲了的女学生江歌逝世的第八百多里,被江歌当刀救下的刘鑫不仅没有一丁点的愧疚感激之外,还突然地给江歌母亲发了条“阿姨,血馄饨好吃吗”的言论,再次往江歌母亲身上捅刀。
其用心之恶毒,简直堪称世界无敌了。回首曾经,江歌为了救刘鑫,不仅给清贫的刘鑫买馄饨吃,还仗义帮刘鑫挡刀,让刘鑫其男朋友给活活捅死。这样仗义的女子,却被她舍命救下来的蛇蝎美人刘鑫给反复推卸责任说无关她的事,不愿意出庭作证。
其江母数次相求,皆已冷漠对之也就算了,居然还有脸在江歌母亲的手机里再次挑衅质问“阿姨,血馄饨好吃吗”指其江母借用女儿之死炒作。试问:“江歌为了救你,连命都丢了,这是炒作吗?要不你死个看看?看看是不是炒作?”江歌案原本早已尘埃落定远去了,但4月6日,刘鑫发微博又再次挑衅提起江歌之死,并转发讽刺江母,“记得让她来看看她妈妈的一地鸡毛”“阿姨,血馄饨好吃吗”,其为人歹毒之心,世人可诛。
刘鑫在清明节不仅没有忏悔之意,还通过私信向江母传达叫嚣,“看你现在热度逐渐消退了,我来帮你一下”。 4月7日,刘鑫再次转发《给三叔妈妈的一封公开信》,对江歌案中的细节进行解释,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十问一请”,要求江母公布其锁门的证据,“不要手下留情”。 江母气得怒发文《刘鑫,祝你每个清明节安好!》进行回击。“你‘带血’的祝福我会照单全收。” “你和冷眼萌叔大半夜眉来眼去之间也带着血,有点惊悚。” 针对刘鑫蛇蝎般的心肠,试问:如果没有个说法,何以慰藉江歌的在天之灵,何以慰藉那些为了朋友,仗义出手的人!”社会虽在快速地进步,但社会同样需要正能量的善心人。
面对刘鑫如此不讲道义,不讲良心,不讲江歌为你而死的情义之人,就该重罚,就该判刑,就该让她知道点知恩不图报枉费为人的代价,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安定,才会涌现出更多舍己为人的正能量。
强烈期待国家能出台政策,制裁一下向刘鑫这样不知好歹的人,还社会正风气。

江歌案庭审第4日,陈世峰称刘鑫把江歌推出去,你怎么看

这可能性不大的,如果江歌半个身子进屋,刘鑫完全可以把她拉进屋子并锁门报警了,为什么要推出去呢?而且江歌十几分钟前才跟妈妈说过,她不会跟陈世峰起冲突,怎么可能主动向陈动手。总觉得某个网友说的对,当时陈挟持江歌,让刘鑫开门,不然就杀了江歌。刘鑫就说随便你,门锁了,你不用再骂(闹)了。然后就真的杀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刘鑫绝对不干净,不然她有何理由从开始就撒谎,跟警察撒谎跟江妈妈撒谎,说话颠三倒四的,这其中必有隐情。或许说不定她对江歌要搬家跟她分开住怀恨在心,想借刀杀人,一举两得也未知。总之我就是觉得日本警方的办案能力让人无语,难道警方只能凭借犯人自述和所谓的证人证言来结案吗?外门把上有没有陈的手印?刀柄不是找到了,上面都有谁的指印?刘鑫的证言完全站不住脚,却没有对她继续追问,只凭她说什么是什么吗?无语?

“江歌被杀案”中的刘鑫是否值得被原谅

不值得被原谅,我不加思考的就直接回答了。做事一定要要凭良心,就是没有文化的老百姓也知道的这个理,你刘鑫受过那么高的教育你更懂的吧,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可她呢,这做的是个事吗?先不管说江歌对你好坏,就她因你而死,你就该把江歌的苦母亲好好的对待,她的后半生来善养。可她呢?好像自己挺无辜的,越说越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