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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大陆选手选拔赛将于2023年5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在厦门市厦门游泳馆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详见如下附件),请广大选手踊跃报名参加。请各位报名选手务必在入围前截止至5月19日提交入金证手续电子版及报名有关资料,入围后在6月9日前提交政审材料,在6月30日前提交大陆通行证办理及签证。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游泳协会、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厦门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厦门市游泳协会
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
地点:厦门市厦门游泳馆
五、比赛项目:1000米。
六、竞赛办法
(一)年龄规定
男子A组:14周岁至30周岁,即2009年7月15日(不含)前至1993年7月15日(含)后;
男子B组:31周岁至55周岁,即1993年7月15日(不含)前至1968年7月15日(含)后;
女子组:14周岁至55周岁,即2009年7月15日(不含)前至1968年7月15日(含)后。
(二)男女混合队,视为男队,以男队员年龄进行分组;同性别组队,以年龄大者进行分组;同队2人在同一道进行比赛。
(三)选手须参加组委会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公开水域游泳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要求选手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选手个人承担责任。
七、选拔办法
(一)比赛采用组委会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各组选手在20分钟内游完1000米,按成绩排列名次;
(三)各组别选拨队数:大陆方面60队的参赛名额,扣除如下三类名额(一是港、澳地区的参赛名额,二是特邀的省、市游泳专业运动队,三是特邀高校代表队),剩余名额按照男子A组、男子B组、女子组4:3:3的比例录取,如后两个组别未能录取满额,则由男子A组补足。
八、经费:参赛选手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参加选拔赛的选手须在5月17日17:00前将如下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厦金横渡报名的指定邮箱:58302485@qq.com,联系人:梁少峰,电话18020756772(微信同号,加微信后进群)。超过报名日期概不接收。
(1)提交体检报告和心电图报告的扫描件:县级(含)以上医院体检最终报告(报告内容为最终整体情况,不要单项检查的数据报告单,体检内容参照每年体检标准)和心电图检查报告,原件现场确认时备查。要求:体检的报告时间需在2023年4月21日后,即距离比赛时间一个月内方有效。
(2)提交报名表电子版表格,至现场核对报名信息。
2.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到确认
1.参赛选手于5月20日下午15:00—17:30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厦门游泳馆报到处进行报到。
选拔赛报到确认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文园路97号。
2.未到现场进行报到确认视为弃权。
3.现场确认需准备以下材料:
(1)参赛选手身份证原件;
(2)参赛选手扫描的体检报告和心电图报告原件;
(3)参赛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要求在同一面复印并签名)。
4.代为报名确认的需提供
(1)上述第3点材料原件。(资料不齐者不给予确认,现场不进行补报)。
(2)代报名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要求在同一面复印并签名)。
(三)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可于5月20日下午15:00—19:00(报到现场确认后)在露天池进行训练,晚上在赛事建立的微信群(报到现场加入)关注查看选拔赛分组分道表(秩序单),或于5月21日上午8:00前在比赛现场查看。
2.5月21日上午9:00准时开始比赛,请参赛选手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于8:00前到游泳馆做准备活动,参加比赛,每组比赛时间20分钟。
十、请各位报名选手务必在5月19日前提交公务入金证手续电子版及报名有关资料(不论是否入围,统一提前提交),入围后在6月9日前提交政审材料,在6月30日前提交大陆通行证办理及签证(详见附件5)。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 第11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大陆选手选拔赛竞赛规程
2. 第11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大陆选手选拔赛报名表
3. 第11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大陆选手选拔赛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4. 第11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大陆选手选拔赛报到图
5. (第一部分手续)入金证办理清单
6. 交流团表单
7. 在职证明范本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