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智
慧
泳者
4月21日,“防溺水游泳进校园”首届高峰论坛在南昌举行。北京华安联合认证检测中心主任刘海鹏先生发表了领导致辞。
刘海鹏先生在论坛上为大家讲解了游泳场所的安全和水质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介绍了此次在江西的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并对“防溺水游泳进校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作出了针对性的指导和建议。
//刘海鹏先生致辞内容
///
I-SWIMMER
各位代表,各位嘉宾,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和大家欢聚在我们的“英雄之城”,“敢为天下之先”的城市——江西南昌。
1
江西省是全国率先提出来的防溺水游泳进校园。我记得广东省提出了中小学要开游泳课,要纳入中考或小升初的课程。我这次来是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委托我在江西做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行政执法检查。我可以给大家讲讲相关的政策,并简单介绍一下我这次在江西调研的情况。
2013年5月,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了17号令,既《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凡是要对外开放经营的游泳场所、滑雪场所、潜水场所和攀岩场所。这四种场所的经营者,无论是培训还是大众健身,都要经过县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在江西大部分都成立了行政审批局,来负责在窗口的受理进行审批。我们的教体局或者体育主管部门负责现场核查,游泳场所是否符合游泳场馆里面的19项标准。比如泳池的结构是否安全、地面是否防滑、开放夜场的照明设备是否达标、是否按标准配备游泳救生员,还同时要配备相应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救护人员。
另外,还需要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水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这里边就包括应急救援、应急救护、心肺复苏、应急疏散等等。尽可能保证泳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水质管理包含泳池是否有正规的水质处理设备。前年,国家卫建委发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其中有一条对泳池的水质,比如说对余氯、PH值、臭氧的余量、余氯的含量等等,都有相应的要求。包括所使用的原水都是自来水,自来水的水质也要达到我们饮用水的标准。新建泳池的水也可以参照《泳池水质标准》,这两个标准达到其中任何一个就可以。
同时,地方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现场实地核查的时候,他都把这19条作为核查内容。游泳馆配备的救生器材、救生圈、救生杆、护颈套、氧气瓶、氧气袋等等,地方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都要在现场实地核查到。
2
这次我们在行政执法检查中走访的几个游泳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第一,游泳进校园就是服务学生的,那么这个场所要不要去做行政审批?校园里面因为不对外经营,但是如果我们引入社会公益企业来参与整个培训过程,这个企业的运营过程要不要做审批?这个也是我们做调研的初衷,也想在政策上面更贴近我们的生活,更贴近基层人员的工作。
第二,学校没有条件去建泳池,我们可以跟社会的培训机构去合作,找一个泳池来做培训。那我们找泳池的条件是什么?这些都是相关的政策层面的。
第三,从技术层面讲,更多的就是水质安全和泳池结构的安全等。在管理层面,是否符合行政审批的条件,包括人员、设备、救生的配备,应急的相关预案等。也需要我们将来游泳进校园,跟教体局把相应的政策搞清楚,做到有的放矢,从最大的程度上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
3
现在地方上最大的问题就是,在农村乡镇没有正规的泳池,很多都是去江河湖泊、自然水域游泳,也没有正规的游泳培训机构。那怎么解决?就是由地方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要不厌其烦的去乡镇、街道,甚至到村去做培训讲解。严禁去自然水域、公开水域、江河湖泊游泳,一定要到正规的、有安全保证的场所游泳。但是,基层的泳池又非常的缺乏,所以做这个防溺水游泳进校园论坛还是很有意义的,能够找到很多的切入点来保证我们中小学生的游泳安全。
游泳既是安全的保障,又是一项救人和自救的体育技能。希望大家更多的关注国家体育总局官网上相关的政策发布,谢谢大家。
2023 i-swim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