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档案开始之前,先看看是谁来打棒球了?和杨紫一起享受运动!
当历史上最有名的两位棒橄双栖传奇,在大联盟比赛中遇上时,发生了什么?1990年7月17日,扬基体育馆。我们之前讲过的“超人”博-杰克逊(Bo Jackson)为皇家队一场击出了三支本垒打,可以说是他棒球生涯的最佳表现。
但是这场本属于杰克逊的表演,被一位“不速之客”成功抢戏——迪昂-桑德斯(Deion Sanders)。六局下半,桑德斯击出了一颗飞往中外场方向的球,在那里守备的正是杰克逊。只见他高高跃起,像特技演员一样在空中全身展开想完成一个极限接杀。然而就差了几寸,球还是落到了地上形成安打,杰克逊重重地摔倒,生涯少见地成了一次背景板。
而桑德斯则脚踩风火轮,风驰电掣的跑垒。普通球员到了三垒也许见好就收了。但之前桑德斯已经目送杰克逊三次把球轰出场外,有一次还是在他头上,他心里可能确实较上劲了。于是哪怕外场手已经准备传回内场,还是全速前进,冲向本垒。
接手迈克-麦克法兰(Mike Macfarlane)没能接到队友的传球,桑德斯则直接跳起想“飞”回本垒。两人撞到一起倒地后,桑德斯快速起身再次扑向本垒,然后——安全进垒!这支非常精彩的场内本垒打,顿时点燃了观众。这就是桑德斯,能抢巅峰杰克逊风头的双栖天才。
而从生涯长度,以及在MLB和NFL两个联盟的个人数据和荣誉上来看,他可能是史上最成功的棒橄双栖运动员。桑德斯是职业橄榄球名人堂成员,并且是史上唯一在超级碗和世界大赛都登场竞技过的运动员。有意思的是,他跟杰克逊作为同时代的竞争对手,也有着各种关联。
那么欢迎来到新的一期《棒球档案》,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外号Prime Time的桑德斯的故事吧。首先,能叫Prime Time这个外号,就说明了桑德斯的实力。巅峰时期的他在场上,确实就跟黄金时段的电视节目一样,对观众来说是必看的。
桑德斯在MLB打了9年,司职外场手。在NFL打了14年,主要司职角卫,但是靠自己的全面天赋在进攻组、防守组和特勤组都打过多个位置,也是NFL史上仅有的以六种方式拿下过达阵的两位球员之一。
在棒球场上,他虽然没有跟杰克逊一样入选全明星,但有一个赛季是国联的三垒安打王。他曾是亚特兰大勇士国联冠军阵容的主力,在1992年世界大赛安打率达到惊人的五成三,差点成为史上第一位超级碗和世界大赛双料冠军。要知道他当时还是带着左脚骨裂的伤势,可惜球队最终4:2败给了多伦多蓝鸟。
桑德斯没有杰克逊那么惊人的力量,但是有着同样的世界级速度,甚至100米的个人纪录(10秒26)比杰克逊的还快(10秒39)。同时迪昂极其灵活,并有着绝佳的手眼协调性,在NFL,他是能锁死对方头号外接的防守大闸,像杰里-莱斯(Jerry Rice)这样的GOAT级人物都在他面前吃过瘪。无论是抄截、接球、跑球还是回攻,只要球在手里,他往往就是场上最危险的那个人,用不讲理的速度和各种变向过掉全场。在MLB,他在外场守备时完成过各种特技接杀,而且跑垒威胁十足,曾经单赛季56次偷垒排在大联盟第五。
另外关于桑德斯还有一个关键词——华丽。无论是球风,还是场下的形象。他在达阵前常常会跳起标志性的Deion Shuffle舞步,或者高跨步(High Step)。在场下他戴着墨镜、金链子和各种首饰,配上不同时尚穿搭,天生就是镁光灯磁铁,高调、张扬。这也是为什么,他有着另一个外号——霓虹迪昂(Neon Deion)。哦对,1994年他还做了张说唱专辑出来…好不好听倒不说了,只能说桑德斯场下的存在感不会比他在场上少。因此对于80年代末到90年代的球迷们来说,桑德斯就是体育界最酷的人之一。
而因为他跟杰克逊都是棒橄双栖的同时代球星,所以两人之间有着不少关联和共同点。比如,最初在1985年MLB选秀选中桑德斯的球队,其实就是杰克逊在大联盟效力的第一支球队堪萨斯城皇家。只是他当时还在高中,并不准备直接跳到职业棒球。桑德斯来自佛罗里达,跟杰克逊一样,在高中时是多栖运动员,棒球、橄榄球和篮球都入选了佛州最佳阵容。
等到大学时期,虽然桑德斯和杰克逊之间差了将近5岁,但两人还是有过一次同场竞技的机会:1985年,(全美第4)佛州大和(全美第12名)奥本之间的强强对话。桑德斯在佛罗里达州立大学塞米诺人依然是三栖运动员:棒橄+田径。当时他是大一新生,而杰克逊已经是成名已久的大四老生了。
比赛中的一档,奥本打了一个横扫战术,把球抛给杰克逊冲向左侧。他用夸张的加速甩开几人后,被全速从场地另外一侧跑来的桑德斯追上。然后,两人之间的一个历史名场面就诞生了:杰克逊用直臂格挡一把按倒了桑德斯,冲进端区达阵。
只能说桑德斯尽力了,杰克逊实在是势不可挡。第一回合,杰克逊获胜!不过在那之后,桑德斯其实也间接完成了自己的“复仇”。1989年砂糖碗,他拿下了再见抄截,帮助佛州大击败当年羞辱自己的杰克逊的母校奥本,为自己成就显赫的大学生涯画上一个句号。然后进军MLB和NFL。
有意思的是,桑德斯职业生涯的起点跟杰克逊相似,也因为自己的双栖背景跟球队利益产生了矛盾。坦帕湾海盗为了让杰克逊不打棒球骗了他,而桑德斯则是被选中他的纽约扬基和亚特兰大猎鹰争夺使用权。
1988年扬基在MLB选秀大会第30轮选中了他,而猎鹰则是在1989年NFL选秀大会第5顺位选中了他。猎鹰跟桑德斯达成了一笔4年的合约,他们认为,桑德斯理应得参加全部的球队活动,不应该成为全职的MLB球员, 或者错过球队在MLB赛季期间展开的训练营。扬基则希望桑德斯能花更多时间打磨自己的棒球技巧,因为他们当时迫切需要一名中外场手,所以才提拔当时年仅21岁、在小联盟没打多久的桑德斯进了揭幕战的大联盟名单。至于桑德斯自己,他两项运动都想打,还在1990年向扬基提出了七位数年薪的续约要求。
当然啦,这些场外的问题,其实都源自于桑德斯在场内的表现,他让两支球队都看到了他的巨星潜力,希望自己的投资能得到完整的回报。1989年9月10日,桑德斯完成了一项连杰克逊都没做到的壮举:同一周内,在MLB比赛中打出本垒打,在NFL比赛中拿下达阵。但最终因为桑德斯在大联盟第二年的表现不佳,扬基还是在1991赛季前裁掉了他。
在那之后,桑德斯与亚特兰大勇士签约。然后展开了他双栖生涯中全面开花的一段时间。勇士和猎鹰毕竟是同城球队,让桑德斯在两个联盟“兼职”打球变得更简单。尽管1991年,他还因为NFL合同不得不缺席勇士的MLB季后赛之旅。但到了1992年,他争取让球队修改了合同条款,让他在8月份参与猎鹰训练营的同时能跟勇士征战季后赛。那个赛季,他打出了自己大联盟生涯的最佳表现:安打率第一次过3成,生涯最高的上垒率和长打率,14支三垒安打冠绝国联。同时在NFL他也入选了最佳阵容一阵和职业碗。
当然,桑德斯那个赛季最让人津津乐道的,还是在1992年10月11日尝试在同一天为两支球队出战。当时他刚刚在迈阿密和猎鹰打完跟海豚的客场比赛,就坐上了直升机飞往匹兹堡,按时参加了勇士和匹兹堡海盗的国联冠军赛第五场对决。虽然教练没有让他上场,但桑德斯依然成为了体育史上第一位在同一天进入NFL+MLB球队比赛激活阵容名单的球员。
虽然整体上来说,桑德斯的棒球数据和荣誉没有橄榄球那么耀眼,但不要忘记他跟杰克逊一样,生涯大部分时间橄榄球生涯和棒球生涯是同时进行的。且不说在两个职业联盟之间来回打比赛多耗精力。MLB的赛季长度和比赛场次都超出NFL不少,因此对球员的稳定性、耐力、心理抗压能力的考验也更大。这也是为什么桑德斯会说棒球是对他挑战难度最大的运动。
的确,他在棒球场上的缺点比在橄榄球场上更明显:经常打不中曲球,选球能力欠佳。但如果他全身心投入棒球,显然能挖掘出自己更多的潜力,1992赛季就是有力的证明。同时,1994赛季以及1997赛季,桑德斯都打出了达到大联盟平均水准的表现。以他的标准,这比他在NFL拿下两座超级碗冠军、一座年度最佳防守球员等荣誉的难度都不低。
因此,虽然桑德斯自己都承认杰克逊的运动天赋更强,但他的双栖生涯确实更加成功,在两个联盟走的更远。不过我们在上一集棒橄双栖特别节目中就提了,横跨NFL+MLB的球星除了杰克逊和桑德斯,其实还有一位往往被忽视的名宿。
他跟桑德斯之间也有共同点:两人都曾为NFL和MLB的亚特兰大球队打过球,甚至做过三年队友。他曾经差点达成了杰克逊在两个联盟都入选全明星阵容的成就。他也是这三巨头里,至今与棒球关系最深的一位。他,就是布莱恩-乔丹(Brian Jordan),我们下一集的主角。
迪昂·桑德斯是不是棒橄双栖最成功的球星?还有哪些运动员可以尝试MLB+NFL双栖?
错过了直播?没有关系!今日比赛集锦带你回顾精彩瞬间:
今日比分:
教士 4-5 海盗
老虎 8-5 游骑兵
守护者 3-4 皇家
扬基 10-4 运动家
光芒 6-1 响尾蛇
白袜 9-7 天使
马林鱼 2-0 红袜
巨人 1-2 蓝鸟
酿酒人 3-2 大都会
太空人 14-0 红雀
费城人 3-1 小熊
道奇 14-3 洛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