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24岁翼装飞行女大学生坠亡,为什么翼装飞行死亡率那么高
- 学生玩手机从上铺坠亡,学校拒绝承担责任,对此你怎么看
- 湖南,衡阳南华大学生景区坠亡家长质疑无安全提示景区,19岁还不知道哪不能去,对此你怎么看
- 坐氢气球游乐项目,如遇绳子脱落,在气球上升到爆炸坠落之前,这段时间有无办法自救
- 如何看待湖南一大学生兼职时从热气球上坠落身亡飞行营地应承担哪些责任
- 大学生在桂林七星公园游玩时坠亡,两天后找到遗体,警方:案件侦办中,细节不便透露,你怎么看
- 女大学生未购票进景区坠亡,父母向景区索赔90万,法院怎么判
- 女大学生四姑娘山坠亡,假如她有保险,保险公司赔不赔
24岁翼装飞行女大学生坠亡,为什么翼装飞行死亡率那么高
因为翼装飞行风险巨大,死神运动魅力无限,但是奈何无法禁止,原因就是这是一项个人行为,追求自我,超越自然的运动,别人没什么可以干涉的,毕竟很多人是崇尚自由的,何况这是一项十分贵族的运动,一般人搞不起,玩一次大约要花费十几万人民币吧,尤其是装备的昂贵,普通百姓根本就想都别想。因此少数人的少数行为也没法禁止,更禁止无效呀,毕竟翼装飞行的魅力太大,是个酷富拽都会心向往之。所以,我觉得我们还是要慎重。
学生玩手机从上铺坠亡,学校拒绝承担责任,对此你怎么看
或许是现在的媒体时代,信息传递的速度已经快到我们无法想象,近年来,类似事件的暴光率也是越来越高,看到这样的消息,感觉无比痛心,一个孩子,毋庸置疑的一定是一个家庭,又甚至是几个家庭的核心与寄托,白发人送黑发人,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无法体会到那样撕心裂肺的痛。
人世间的事不如意十之八九,往往对于不开心的事会记很久,甚至会记一辈子,但却常常忘记快乐的事。学生玩手机坠亡无数的媒体只关注谁的责任,如何赔偿的,难道一个鲜活的生命的流逝,一个再也不会开口说话的刚成年的孩子的离去带给人们的思考就只是这样吗?
我们更多的应该去看事件本身,“大学生”,“手机”,“上铺”,“坠亡”,前三个也许很多人都与之相关,或许正在经历或使用着,而坠亡的凶手不是其他,而是人们的危险意识,缺少危险意识,悲剧才会不断上演。
公路车祸每天都在发生,据相关部门不完全统计,其中因安全意识差导致的超过九成;煤矿事故中因疏忽大意导致的事故占九成;家长疏忽照看,幼儿爬窗户坠亡;父母因疏忽大意将孩子遗忘在车内,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孩子在上铺打闹不慎坠亡;学生上铺整理床铺不慎坠落……诸如此类事件不胜枚举,悲剧时有发生,人们却并没有因为事件的大暴光而有所警觉。
学校有没有责任?这要依据警察和相关专业人员的调查鉴定结果,而不是我们普通人的想当然的以为,让舆论去干扰事件。
或许,人们更多的应该讨论一下,是不是可以让学校将上下铺取消,不能取消是不是可以将上铺的栏杆加高加固,是不是社会、社区、学校开展更多的安全课程、培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等等更有意义的事情!
湖南,衡阳南华大学生景区坠亡家长质疑无安全提示景区,19岁还不知道哪不能去,对此你怎么看
一名19岁的大学生,在五一出游途中失踪并发生意外,这是让人十分心痛的。这是哪个方面的责任,我们应该具体从各个角度来看。
这名大学生失联后,警察在在其游玩的景区内一处草丛中发现其尸体,事发之处位于景区的非游览区域,这名大学生游客的家长向景区索赔,七星景区表示自己完全没有责任,出于人道主义赔偿3万元,但是家长不接受。
这名游客的家属不能接受景区完全没有责任的说法,他们认为景区内部没有足量的安全标识和必要的防护设施,致使他们的孩子发生这样的事故。他们认为在这名大学生出事的地点只有一条非常危险的楼梯,而且这个楼梯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也没有警示牌树立,因此导致事发人的坠亡。
采访出事大学生的父亲时说道,他儿子出事是并没有直接的目击人,没有人知道他的儿子是如何发生事故坠落的。但他认为如果景区在一些特别危险以及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许孩子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意外。
但是根据进一步的了解和判断我们发现,七星景区是非常大的,山体数量很多,所以景区内部都布置了游览区域非游览区域,非游览区域是有警示牌严禁通行的,而小严当时应该是进入了月牙山的非游览区域发生了意外。
每次给大家介绍旅游景点时,我都或多或少地告诉大家一定要注意旅行安全,因为一旦发生事故,一旦是哪一方面的责任,人都不能回来了。
这次事故,我认为是这名大学生不顾景区划定的非游览区域,强行进入禁止通行的地区,所导致的惨剧。大家如何认为,欢迎评论。
坐氢气球游乐项目,如遇绳子脱落,在气球上升到爆炸坠落之前,这段时间有无办法自救
事件回顾
烟台某景区一位31岁妈妈带3岁儿子一起去体验氢气球的乐趣。但是升空后固定绳居然断了,导致氢气球自由升空,越升越高。最后氢气球在空中爆裂,这对母子也从空中坠落死亡。据现场目击者介绍,这个孩子是不敢坐的,一直在拒绝。
但是做妈妈的我们都能理解,看到其他家长带孩子都坐了,自己的孩子没体验过怕吃亏,所以带自己儿子也体验了一次。没想到的是,高高兴兴的国庆假期,却产生了这样的悲剧,试想这个母亲和孩子在得不到救助的时候,会有多么的无助,只愿逝者安息!
我是一名飞行员,也是一名运动类跳伞员,所以我非常了解这些高空项目,是飞行员的未必敢跳伞,敢跳伞的未必敢玩低空翼装,敢玩低空翼装的还真未必敢玩蹦极、热气球和氢气球。对于飞机来说,我们非常了解飞机的性能、飞行理论和空气动力学,即便空中发动机停车或者遇见切风,我们可以依靠空气和重力的相互作用(重力换速度,速度换升力)实现降落,而跳伞,实际上也是非常安全的运动。
为什么我们怕蹦极、热气球和氢气球呢?因为一旦出事了,生命的主动权已经不在自己手里掌握了,要么等待救援,要么听天由命。比如蹦极的绳子如果因为质量问题,那出事了一点辙都没有,这次氢气球事故也是一样的,绳子断了,这是事故的主要导火索。
那么氢气球和热气球有什么不同,我就不多做物理知识普及了,总之氢气球比热气球相对危险,我们也不探讨这次事故是谁了责任了。
直接说说类似情境如何自救的建议吧:
对于这种高空项目,我们要看看商家的资质,是否有安全相关的证书,项目运营多久了,曾经是否出现过类似问题。如果是新引进的项目,在体验以前一定要问商家,如何确保游客的生命安全,我们要听的是专业的解答和补救的措施。而不是听那些口头的类似什么:没事的,安全,没有出现过事故之类的言辞,这都是不专业的商家,不可信赖。
即便这个事情真的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作为普通人,谁又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紧张的情况之下,或许我们会相信有人来救援。
不论如何,谁也不会知道任由热气球上升后会发生什么。如果是我,我会在距离地表不高的位置抱孩子跳下去,我在下位做肉盾缓冲,确保孩子没事,或许我会骨折受伤,总比失去两个生命要好!因为我深知当氢气球上升的过程中,这个速度是很快的,这个时候直升机也无法施救,因为有主桨在旋转,距离远了只能看着,距离近了,把氢气球直接引爆了,因为旋转的速度太高,碰到就爆。碰到连接绳子,母子就会掉下去,虽然这个时候消防可以准备好地面的安全缓冲气囊,但是当直升机抵达后,氢气球升空的高度已经很高了,即便下面有安全气囊缓冲,也无济于事。
高空项目,尽量少去体验,任何项目也不敢说自己的事故率是0%。
我是足迹踏遍91个国家,跨过4大海洋的冒险家,回到荒野,我的心才能真正活跃起来,喜欢依照大自然创造我们的方式存在于天地之间;我热爱飞行自驾和自由潜水,分享旅行和冒险中的趣事,欢迎关注我,解答你旅行的问题。
如何看待湖南一大学生兼职时从热气球上坠落身亡飞行营地应承担哪些责任
我认为飞行营地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并且有关部门应该对这个营地的安全性做出检查,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发现问题,应该立即暂停该营地的日常营业。下面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个看法和疑问:
1.我们不应该对去世的兼职大学生采取嘲笑态度。
作为一个勤工俭学的学生,想要靠自己的努力赚取一些生活费,并去获得一些工作经验,我们有什么理由去嘲笑他?
2.既然是危险行业,为什么飞行营地在没有进行完整培训的情况下就让临时工直接上岗。
安全无小事,何况是在这种高危行业之中。不管这一事件中主要责任是否是在兼职学生身上,飞行营地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对与临时工的培训是完全不到位的,而且在明知临时工能力不够的情况下依然安排他上岗工作,这才导致了兼职学生在面对危险情况时的不知所措,直接造成了最后的悲剧。
3.为什么飞行营地没有任何安全预防措施?
比如安全气垫,比如防护网之类的紧急救援设备,飞行营地有配备吗?平时飞行营地有对危机情况进行过预演吗?如果没有的话,这个飞行营地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对于其他游客来说都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大学生在桂林七星公园游玩时坠亡,两天后找到遗体,警方:案件侦办中,细节不便透露,你怎么看
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呀!
七星公园我经常去,那里的山我也爬过,但是说实话我自己爬过一次感觉还蛮慌的,有些地方大白天也会感觉阴森森的。
而且桂林公园里的那些山石头经常发生坠落,可能是地质问题还是什么,爬山一定要注意,有危险提醒的地方不要去。
十多二十岁的大学生发生意外确实令人惋惜,还是告诫大家不熟悉的山不要乱爬,不要单独行动,安全第一!安全第一!
人已经不在了,祝愿他在天堂能好好的,下辈子注意吧!
女大学生未购票进景区坠亡,父母向景区索赔90万,法院怎么判
我来说两句:从题主给出的已知条件可知,该景区属有偿服务景点,须购票入内,这是一个法律前提。而该女生未购票进景区坠亡,这就是说景区与该女生没有契约关系,不属该景区的服务对象,双方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违法进入景区,不受法律保护。
就像李四未经我同意,到我家菜地割韭菜,手割破了还让我包赔医疗费,我根本不理他,是一样的道理。有的说现在讲究“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原则,但这个原则不能适用本案,违法行为从始至终都不受法律保护。还有的说景区是公家,应该同情弱者个人,这也不行,法律不讲同情,如果违法行为受到保护,那法律就失去了严肃性。所以说本案法院应当依法驳回,该女生父母的诉讼请求。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女大学生四姑娘山坠亡,假如她有保险,保险公司赔不赔
黄某爬四姑娘山遇难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了。他们如何不按规定路线攀登、没买门票,我们就先不讨论了。现在谈谈假如女生有保险,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赔吗?
我觉得要看她买是哪一类保险。
一般来说,人身意外险和旅游险不包括高危险运动项目。很多保险合同规定,下列项目所造成的人身伤亡不予赔偿,包括:赛车、赛马、攀岩、无动力滑翔、探险性漂流、潜水、高山滑雪、滑板、跳伞、热气球、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
只有特定的高风险运动项目保险才会赔付由于攀岩、登山等活动所造成的伤亡。而且即使是这类保险,也清楚的写明了,如果是被保险人违反相关的高风险项目管理方的安全管理规定的,不予理赔。
而这次私自攀登四姑娘山的三位驴友,连买票、登记等基本常识都没有,我想他们更加不会事先买好这类高风险运动保险了。即使买了,由于他们违反规定私自攀登,保险公司也是不会理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