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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塞拜疆射杀战俘

阿塞拜疆射杀战俘(跳伞过程中的伞兵能射杀吗)

lsrchb lsrchb 发表于2022-10-03 15:44:17 浏览13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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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伞过程中的伞兵能射杀吗

不仅可以射杀,而且还必须抓住战机,趁敌伞兵未着陆之机,力争将敌击毙于半空中。伞兵不同于弃机逃生的飞行员,他们是随身携带武器的,步枪、冲锋枪、火箭筒、迫击炮,各种轻型武器应有尽有,一旦着陆便可形成战斗力,因此必须击敌于伞降过程中。这种做法,既不违反任何战争法和国际公约,也是各国军队反空降作战的通用战法。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们开展了轰轰烈烈的“三打三防”训练,主要内容是:打飞机、打坦克、打伞降,防原子、防化学、防生物武器。其中,打伞降就指的是打击敌跳伞过程中的伞兵。空降作战是前苏军大纵深作战理论的关键一环,具有距离远、反应快、范围广、威胁大的作战特点,通常将敌国纵深内的机场、发电站、交通枢纽、指挥中心等要害目标,作为其空降后予以夺占的预定区域,战斗发起后,只要伞兵能够成功着陆,往往标志着敌国已经陷入交通瘫痪、指挥失灵的混乱局面。

1979年12月24日,苏军第103空降师在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实施空降作战,5000名伞兵从天而降,仅用三天时间就夺占阿富汗首都,并击毙了总统阿明。没有组织防空力量对伞兵实施有效射击,是阿富汗失败的主要教训之一。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关注慕什塔戈,领略军事百科!

二战时为什么不能射杀跳伞飞行员

在战争中,对于地面攻击部队来说,射击跳伞的士兵无疑是最好的活靶子,因为要比打飞机容易的多。二战中,就有很多伞兵在登陆敌人后方后遭到了惨烈的射击,比如在诺曼底登陆战中,就有一半伞兵被德军活活打死在空中。虽然战争十分残酷,但各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射杀伞兵可以,但禁止向跳伞的飞行员开枪射击,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飞行员是一个技术兵种,培养起来十分的不容易,需要耗费大量的金钱和时间。从战争角度看,每打死一名飞行员,要比击落一架飞机造成的效果好的多。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各国都不希望飞行员大量损失,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这么一条规矩。飞机虽然在一战期间诞生,但由于当时没有弹射逃生手段,所以很多飞行员只能跟着飞机被击落而死亡。但到了二战后有了弹射设备,能够逃生的飞行员是幸运的,他们跳伞逃生意味着已经放弃了自己的武器--飞机,属于手无寸铁了,此时再行射杀就显得有点不人道了。比如德国王牌飞行员埃里希哈特曼,击落了超过350架飞机,被盟军空军特别的记恨。但当他的座机因为消耗掉燃油后,他不得不跳伞逃生,美军飞机看到后并没有动手杀他,直接飞走了。

在德军飞行教导课中,不射杀跳伞飞行员是所有准飞行员必须要学的一门课,有个教官曾说,别对着跳伞的飞行员射击,否则我会朝你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然而这项原则还要靠交战方自觉遵守,比如日军就不遵守。在中国战场上,武汉和南京空战等多次空中对决中,都有中国飞行员跳伞逃生被鬼子活活打死的情况。同样在太平洋空战中,美军也受到了同样的日军待遇,日军将射杀美军飞行员当做荣耀,他们甚至故意驾驶飞机利用高速旋转的螺旋桨割断美军飞行员的跳伞绳,令其从高空中坠落而亡。日本的残酷无情遭到了美军的报复,所以美军飞行员在碰到日本跳伞飞行员后,也直接击毙他们。(欢迎关注第一军情,若有其他问题,请军迷朋友们在评论区留言。)

战争期间,士兵是否会因为射杀俘虏而受到本方军队的审判

在战场上公开枪杀俘虏,肯定会受到军事法庭的审判,如果是俘虏抢夺枪支妄图杀害我方人员,那就可以说是另当别论,对于战场上是否接受敌方投降,那应该是由攻击部队任务性质自我选择,比如,攻击部队前往某一点执行作战任务,在中途遭遇敌人攻击,战胜对手俘获敌军士兵,如果我是指挥官,为了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我会选择拒绝投降,全部歼灭。理由是在与敌作战中,我部多少会造成伤亡,而我们的任务是夺取某高地,留下俘虏会给部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看管会留下人手,往后押送也是同样的道理,前面还有艰巨的任务需要完成,假如抽出战斗人员处理俘虏的问题,会剥弱部队的战斗力,影响既定任务的完成,在这种情况下,也许选择拒绝投降不抓捕俘虏是唯一的选项。战场情况千变万化,如果每次都遵守战场既定的游戏规则行事,也许保护敌人会毁灭自己。保护自己,消灭敌人,才能真正取得战斗胜利。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相片为本排战友合影)文:老虎?


《投名状》为什么要杀四千俘虏

看过《投名状》的朋友们都对这个情节记忆犹新,那就是李连杰扮演的庞青云不顾刘德华扮演的赵二虎反对,坚持就地解决四千俘虏,不顾里面还有曾经同生共死的兄弟,不顾赵二虎劝降时保他们命的承诺。很多观众对此并不理解,觉得庞青云太过冷血无情,其实这是误解,庞青云不是不想放过他们,而是不论从哪一方面来看,庞青云都不得不那么做,势在必行!

最现实的原因就是粮食不够了

庞青云率领的山字营虽然一路攻城略地,无往不利,打下了苏州城,但是实际形势非常严峻,因为已经没有粮食了!之前已经足足围城9个月,不但庞青云自己的山字营已经快没粮食了,苏州城内也早就绝粮了。如果留下四千俘虏,你是不是还得养着他们给口饭吃?如果不给饭吃,这四千俘虏也早晚完蛋,那和直接解决掉有什么区别?

四千个人就是四千张嘴,对于此刻的山字营来说,自己都吃不饱了,拿什么给俘虏吃?庞青云为了顺势打下南京,已经以一半南京城的代价问死对头魁字营借了3天的口粮,虽然庞青云实际不打算给这一半,但是粮食却是实打实的借了!

也许有人会说,这简单,把他们放走不久行了。答案是不行,因为庞青云对赵二虎还说了一句话:他们拿起武器就是兵!

最根本的原因是有可能会拖累山字营下一步的行动

当时兵荒马乱,如果放走4千俘虏,以当时的情况来看,他们要想吃饱饭,唯一的途径就是重新拿起武器。而山字营必须在短时间内打下南京城,否则前期所有的功绩将会成为过眼云烟,庞青云会不会留下这个极有可能拖累自己的隐患?不会,换了任何人都不会!只有赵二虎!

赵二虎懂人心,但是不懂打仗!而庞青云也并非不懂人心,但是他更懂打仗!还有南京城这块更大的骨头要啃,留下这些俘虏,必然会拖后腿,基于这个理由,庞青云就不得不这么做!如果放走俘虏对他接下来的行动造不成影响,他会不放?他比赵二虎更看得清形势!所以才会有三弟姜舞阳那句:大哥是对的!

总而言之,从当时的形势看,无论放不放走,都会对庞青云下一步的部署造成严重影响,都有可能对山字营产生致命的影响。所以庞青云必须那么做!

赵二虎不想那么做,是因为他极重承诺,劝降时他曾经承诺这些俘虏,但是他从没想过自己会有什么结局,所以从这时候开始,两人因为理念不同产生裂痕,所以电影里赵二虎最后一次喊庞青云时不是”庞大哥“,而是”庞将军“!

纳卡冲突双方再次宣布开始停火,是否与虐杀俘虏事件有关

纳卡冲突双方不知道那亚美尼亚还是阿塞拜疆,连续两次当着世人的面打了俄罗斯普京的脸,这让普京情何以堪?
在俄罗斯的主导下,冲突双方第一次在俄罗斯签订了停火协议五分钟,双方都指责对方违反协议开了火,这一次停火协议刚刚签订了四分钟,其中不知哪一方又违反协议开了火。从签订停火协议到违反协议,连抽半支烟的功夫都不到,这两次协议和不签有什么区别?没有这么耍人的。
俄罗斯做为交战双方的老大哥,不希望当年的兄弟在自己家门口开战,出面调解。你们不给老大哥面子就算了,直接宣布用不着调解就行了。可是双方互相表示同意调解,听从大哥安排。连续两次转过脸来就不认帐,违反协议的一方,已经不是不给俄罗斯面子的事,是故意羞辱俄罗斯了。
钠卡冲突双方再次宣布停火,应该是俄罗斯的意思,不然的话,也不至于刚刚停火四分钟,双又打起来了,也太不给当年的老大哥俄罗斯面子了,撕毁协议的一方,这等于是在全世界人的面前,两次打了俄罗斯的脸。
即然现在双方都在指责对方首先违反了停火协议,估计俄罗斯近期内不会再给他们双方协调了,但是,俄罗斯决不会咽下这口气,肯定会报复违反协议的一方。
估计下一步,俄罗斯将会对谁先违反了协议展开调查,违反协议的一方受到了谁的暗中支持,然后宣布军事支持另一方,逼迫违反协议的一方付出沉重的代价。
既然是停火协议,协议中肯定有谁若违反,就应该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这一条,以普京的强硬性格,很有可能动用俄罗斯的军事力量来执行这一协议。
大家拭目以待吧!

平民可以杀死入侵国家的士兵吗

谢邀,可以。

像传当年如果不是有三八大盖,三个日本兵却敌不过一个东北大娘们!

战时平民杀敌在很多人认为应该是无罪的。但其实这个说法并不完全正确。

说一个例子,如果一个国外的士兵正在一次侵略行动中作战,恰好就在你家窗户根底下打枪。这时候你探出身去抡起窗台上的大花盆给这名侵略者开了个瓢。

如果这个敌人死了,你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如果这个侵略者没死但重伤,你触犯了故意伤害罪。

奇妙不奇妙?

这两个罪行的要件是“故意”、“伤害至重伤或杀害”、“人”。其中这个“人”只要是个自然人就构成了犯罪要件。并不区分这个人是自己人、普通人、或者“敌人”。

但是这件事并不合我们的法律冲突。《宪法》第五十五条 虽然说“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但是这是前半句,别断章取义,后半句还在说“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而平民不是“兵”并没有法律上赋予的杀人权力,哪怕对方是侵略者。

而且,如果对方在实施的是战争行为并服从的是上级军官指派的军事任务。这时候,这个侵略者是受到《日内瓦公约》的保护的。

《日内瓦公约》保护平民之外也保护交战双方的军人。

更有意思了吧?

还有更更有意思的。刚刚前面讲到了这件事是触犯刑法的。但“犯法”并不一定会因此“获刑”。毕竟保卫国家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虽然战时杀死了侵略者并不属于故意伤害杀人罪的免刑条款(例如:正当防卫)但一般会以战时特殊环境为由免刑。

还有一个最有意思的事情是:如果按照《日内瓦公约》的解释,你在产生用花盆砸向侵略者的想法转变成实际行动的一瞬间,你就舍弃了平民的身份,而成了“义勇军”。日内瓦公约中平民相关的保护条款将不适用于你。取而代之的是军人的相关保护条款。什么叫“义勇军”?自发组织或被动员的武装力量。没有人胁迫你让你轮起花盆,这是你自发的行为。你自发的参与到一次军事对抗行动中,并达成了消灭或削弱敌方有生力量到军事目的,从这一刻起你就是义勇军了。你可以选择继续作战到战争结束,也可以跪地投降享受战俘待遇。至于被你轮死的那个敌军,没有人说你什么。

当然了这一切都是基于这名被轮死的倒霉蛋在忠实的执行军事任务而非个人胡作非为的前提。如果是这个士兵在烧杀抢掠胡作非为,大花盆砸死他,叫做制止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

那一刻他不算是敌方士兵。

乌克兰会枪杀两名俄罗斯战俘吗

优待俘虏是日内瓦公约的要求,

体现人道主义精神和国际道义,

利于占据道德高地而得到多助,

同时也是瓦解敌人的心理战术,

从而促使敌人逐渐地反战厌战,

优待俘虏也便于对敌的情报战!

另外也利于双方 进行和平谈判,

俘虏作为重要筹码,意义重大!

东亚又起纷争,乌兹别克斯坦与塔吉克斯坦在边境发生交火事件,这两国是怎么回事

目前似乎还不确定袭击者的身份,这种袭击的规模判断应该与极端主义运动有关。

乌兹别克斯坦与塔吉克斯坦之间是有一些历史纠葛,两者之间关系也不算和睦。在独立之初,乌兹别克斯坦与塔吉克斯坦之间就撒马尔罕与布哈拉的归属问题、苦盏州的归属问题产生了一定的不同主张,而双方未定边界(塔吉克斯坦索格特州的四块有争议地段没有确定边界)以及费尔干纳盆地上的多片飞地也容易产生冲突与分歧。

当然,乌兹别克斯坦也干涉了在1992年爆发的塔吉克斯坦内战,对塔吉克斯坦政府进行全力支持,不过随着内战的发展,乌兹别克斯坦最为支持的由乌兹别克人组成的列宁纳巴德派却在塔吉克斯坦政府中被排挤,列宁纳巴德派胡多别尔德耶夫上校在1996年至1997年间率领塔政府军第一旅与塔吉克斯坦政府军爆发多次冲突,1998年11月胡多别尔德耶夫武装在列宁纳巴德州首府胡占德与塔吉克斯坦爆发激战,最后当然失败。塔吉克斯坦指责乌兹别克斯坦支持了胡多别尔德耶夫的行动。

1999年夏,乌兹别克斯坦的极端主义组织“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Ўзбекистон исломий ҳаракати)潜入吉尔吉斯斯坦巴特肯发动了巴特肯事件,次年再次在巴特肯和乌兹别克斯坦苏尔汉河州活动。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坚决打击极端主义,而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曼诺夫则相对无力阻止极端主义,因此“乌伊运”长期在乌、塔、吉三国交界处活动。

还有一个问题是塔吉克斯坦罗贡水电站问题,其于1976年开建,1991年后停建,而2004年在俄罗斯的支持下重新开建。在水坝高度上,塔方坚决要求水坝高度达到335米而不是俄方的285米,目的是要实现能源独立和电力出口,由于水坝高度的问题分歧俄罗斯退出项目。罗贡水电站引发了乌兹别克斯坦的极大不安,乌兹别克斯坦认为水电站影响水源,同时其建筑在地震带上也给下游的乌兹别克斯坦带来威胁。2010年开始乌兹别克斯坦对塔吉克斯坦发动经济制裁,2012年甚至发出战争威胁。

到了2016年,随着乌兹别克斯坦前总统卡里莫夫去世,新任总统米尔济约耶夫开始改善与塔吉克斯坦的关系,2018年3月9日米尔济约耶夫首次访问塔吉克斯坦,与拉赫蒙会面。两国在各个争议问题上取得了突破,因此关系打开了新篇章。

因此,鉴于两国关系目前较为良好,这种越境袭击大概率不会是官方做法。而“乌伊运”近年来式微,并且活动范围主要在费尔干纳盆地,而不会在杜尚别西南50公里。那么会是谁?

比较大的可能性就是那个著名极端主义组织。而近年来,中亚地区的年轻人口也受到了这种意识形态影响,加上中亚地区经济普遍较不景气的影响,表现出越来越多的激进主义行为,特别是参与极端主义组织的规模有显著增长。而随着那个著名极端主义组织在伊拉克和叙利亚的式微,不少来源于中亚的武装分子返回了中亚,仅2015年就有40人以上。近年来中亚多次发生恐怖袭击事件,与这批回流的恐怖分子有很大的关联。而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由于与阿富汗北部接壤,国内基层社会又十分分散、派系众多,成为恐怖分子回流中亚,或者袭击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或东亚邻国的通道。

此外,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三国交界的费尔干纳盆地由于边界复杂,存在着三不管的状态。而历史上又具有统一的中亚文化,还有反叛世俗政权的历史,因此其成为极端主义光顾的重点。

如果具体看这次事件,有很明显的特征是袭击人数较少,而且直接以军警为袭击目标。参与袭击的人数有20人也不算特别大的一股,而且被赶来的安全部队快速歼灭。由于当地社会较为分散和破碎,因此也不一定是大规模军事行动的前兆,可能是某些武装分支的偶发性袭击,人员则可能来自于阿富汗。但是这不一定是塔利班,对于谋求和平谈判的塔利班来说,这时挑起中亚两国的矛盾或引起中亚两国的不满并不有利于谈判。比较大的概率是受那个著名极端主义组织影响的地方武装分支所为。

不管怎么说,中亚未来的形势还比较严峻,未来如果控制也不仅仅是中亚各国和俄罗斯的问题,也与我们密切相关。

为什么战场上不能杀俘虏

战争本来就是非理性的,缺乏人性的,由于交战双方的军人,都是听命于各国政府的命令行事,很多人是被强行征招的,很多人迫不得已才上战场,如果战败被俘虏了,还要将放下武器的士兵,毫无抵抗力的士兵都全部杀了,有些小国家几乎动用了全国的青壮年,全部都杀了,不等于灭种族了吗?

所以各国才在中立国,瑞士的日内瓦谈判协商,最终达成了日内瓦公约,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对放弃抵抗能力的俘虏军人,不以虐待屠杀,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来对待战俘。

但在实际上,还是有很多国家未必会按照日内瓦公约来做事的。

为什么跳伞飞行员和落水水兵一般会被俘虏而不是被射杀

我们可能会听过这样一个条约,在战争中跳伞飞行员禁止被攻击。其实这条规定并没有被世界各国广泛承认,并且写在所谓的日内瓦公约中,这是一个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那么为什么跳伞的飞行员和跳水的水兵一般都不会被射杀呢?

在如今的战争中,战斗机的作用非常重大。而作为驾驶战斗机的飞行员则更为重要,培养一名飞行员所需要花费的资源甚至比一架飞机还要昂贵。因为飞行员除了会开飞机之外,还要负担起通信,射击,危急情况处理等各个方面的任务,因此飞行员是每个国家都不可多得的宝贵人才。

而一般不向跳伞的士兵射击,这个这个约定是从一战时候流传下来的,因为那个时候的飞行员大多都是欧洲的贵族,而且那个时候的飞机不像现在的战斗机,没有武装,大多是用来侦察和为地面人员指示目标的作用。因此敌对国家的飞行员在空中相遇时,甚至还能挥手打招呼。

不过到了二战之后,战争的本质其实是用来掠夺资源,而这个传统表面上被大家遵守,而私底下甚至有些国家鼓励飞行员去射杀敌方的跳伞飞行员,比如日本。毕竟战争就是为了想办法消耗对方的一切兵力,而飞行员培养起来又十分缓慢和耗费资源。因此确实有很多士兵私下射杀敌军飞行员。

日本在战争中就曾经多次向跳伞的中苏飞行员进行射击,而在太平洋战争中,甚至还把击杀跳伞的美军飞行员作为一项必备的战斗技能,有时还用飞机螺旋桨去故意破坏飞行员的降落伞。

关于传说中的日内瓦公约,其实只有这样一条规定,从遇难的飞机上跳伞的任何人在降落的过程中不应该成为攻击的对象,而且表示空降的部队不受条款的保护,但是这毕竟上只是意义上的约束,真正把它当为准则的国家并没有多少,而既然发生了战争,可能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去歼灭敌军,而这种规定,一般都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因为失去了飞机的飞行员,就丧失了战斗能力,成为非战斗人员,但是这毕竟只是道德约束,真正遵守的有多少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