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你如何看望江事件仍未有调查结果的情况
- 如何看待安徽一女孩溺亡,涉事民辅警被指救援不力停职调查救援过程是否存在问题
- 遇到跳水轻生的人应该如何去救
- 对安徽女孩跳水你有什么看法
- 男人跳水救人,发现落水者是其仇人坚决不救后溺亡,男人有罪吗
- 面对跳水女孩,几位民警抢救不及时,你怎么看
- 女子留下5个月孩子跳水溺亡,施救者质疑不拉闸,你怎么看
- 生死45秒!两名杭州游客溺水,丽水“好汉”跳水救人, 你怎么看
- 女人跳水救人,发现是仇人儿子放弃救援,小孩溺亡女人有罪吗
- 信阳两儿童溺水,热心路人两次跳水救人, 你怎么看
你如何看望江事件仍未有调查结果的情况
望江县花季少女因救援不力而溺死的视频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各界巨大争议和不满,安庆市警方自然是接到了一只“炀手山芋″,本来望江县派出所已做了“我们已经尽力″的报案和结论,没想到现场救援视频曝光及时打了脸,安庆市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就是给全国人民一个公正的交待!
真相就是真理!无论怎么找借口开脱,现场视频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几个大男人慢慢腾腾依次下坡,畏畏缩缩没有下水,手指女孩生硬“呵斥″,手挽手踌躇不前,另外随车是否携带简单救生绳和救生衣……这些都会构成救援不力的要素和贪生怕死的佐证,不会因“五个男人不会水″理由忽悠过去,不会因“没救生设备器材“忽悠过去,不会因“救人不能一命搭上一命“忽悠过去,更不会因一句“我们已经尽力″忽悠过去……
70多岁老人下河勇救落水儿童,40多岁男子连救4名落水群众,盐城辅警成功救起轻生女子,高铁站警不顾安危勇拽卧轨女子……这些英雄壮士并没有一命抵一命,“不能一命搭上一命“是胆怯的借口,救人是一瞬间的行动!而望江五个大男人救援迟钝让一个弱小生命溺死在眼皮底下,让花季少女殒命在淡漠冰冷的世界里,全国人民不满和愤怒情绪可以理解!相信安庆专案组会给全国人民一个公正交待!
如何看待安徽一女孩溺亡,涉事民辅警被指救援不力停职调查救援过程是否存在问题
安徽女孩轻生溺水死亡,这是个不幸的消息。警方救援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也在情理之中。有些群众指责在场的民警、辅警救援不力,也有一部分人认为不能苛求民警。各执一词,众说纷纭。
目前,涉案的民警及辅警已经停职接受调查。
鉴于此案已经成为一个公共事件,我希望调查组能够由当地党委政法委牵头、纪监委、检察院派人参加,这样的话,调查出来的结论可能更加客观一些,也容易为民众所接受。
在调查结论出来之前,任何一种言论都是一种揣测,很可能与事实真相相差甚远。在这里,老羊也不揣浅陋,发表点个人看法。
人民警察负有特定的责任,应该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困、救群众所危。这是法律赋予人民警察的职责和义务。
正因为多少年来,公安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保护了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才有了“有困难找警察”这样的话。
本案的警察是受110的指令去救人,这与某个警察临时路过出手救助是有区别的。据我所知,警方对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是有预案的。这些预案总结了以往的经验教训,通常都有比较妥当的处置方式。
涉及本案的警察,对女孩死亡的后果是否应当负责,要看他们的应对是否失当,他们的救援是否尽力了,要看他们是否按既定的工作规范实施了行动。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还要看当时救援的具体情况,警察是否具备救援的能力,警察是否贻误了救援的时机。
我们知道,有许多时候,受各种条件的限制,救援可能会失败。我们也不应苛求警察不顾客观情况,盲目的舍命相救,因为这往往是无谓的牺牲、无济于事。
简单的说,我希望当地的调查能够客观公正,令人心服口服。警察是否有责任,一要看是否尽力了,二要看救援是否规范了,三要看警察是否确实有救援的实际能力。
遇到跳水轻生的人应该如何去救
我跳入水库救过人,必需脱掉鞋子,最好赤身。因为,救人必需踏水。我初次救人,因没有经验,被他抱住了头,(我水性还可以)往上窜着压我,抱得很牢,我深吸一口气,迅速的下潜,把他也带没水中,他立马松手了,我得以脱身,把他拉了上来,此人现在健在。
深水中救人,一个人救一个人,必需水性上乘,万一被他抱住,是很危险的,挣脱很难的,必需下潜,他才会松手。
对安徽女孩跳水你有什么看法
不该发生的事情,却在眼皮底下发生了,这是最让人不能谅解的。
出警救人,能挽回生命,是人民警察的职责,即使拯救不了生命,只要是尽力了,人民也会为你鼓掌。
而出警不尽其力,仅仅作为一种形式,那就另当别论了。
社会不需要任何搪塞的理由,来洗白事情的经过和真相。
为平安战线上的人民卫士们点赞,也要给予失职的行为以抨击。
男人跳水救人,发现落水者是其仇人坚决不救后溺亡,男人有罪吗
男子跳水救人,是见义勇为,是舍命救人,是自愿行为,但男子没有救人的义务。
中途终止,仅是不用自己的命,去拯救恶人的命,不是犯罪!
岸边好多围观者,均不下水施救,这些围观者应该是犯罪吗?
面对跳水女孩,几位民警抢救不及时,你怎么看
四个警察亲眼看着一个17岁的小女孩在他们触手可及的地方慢慢走向死亡,而且当时他们离女孩只有两米距离,水只到女孩的小腿,四个警察有一个去拉一把小女孩也不会死。
如果女孩是跳进湍急的河流,水很深很汹涌,他们没有施救成功不会激起网民这么大的反应。
而且这件事的后续也是清奇,派出所说:“他们尽力了。”央视主播说:“不能一命换一命。”
然而这几天勇于扑进冰冷的河水中救人的事迹却一个接一个,84岁老太太陈杏妹听到有人落水呼救,想都没想就跳下了河,救起了三岁小孩,挽救了一条小小的生命。
12月1号,女保安龙春玉在门岗执勤的时候听到求救声,刚不犹豫的跑过去找了一根竹竿,然后脱掉衣服跳进冰冷的河水中救起了因为和老公吵架而跳河轻生的女子。
旱鸭子医生祝建军路过水渠时看到一个5岁的儿童意外落水,他虽然是个旱鸭子,可是当即就奋不顾身的跳进两米深的水里救起了男童。
重庆女孩景区拍照不小心落水,61岁的英国驻重庆总领事馆的史云森先生义无反顾的跳进冰凉的水中救起了女孩,挽救了花季少女的生命。
江苏无锡一名外卖小哥在送餐途中遇到一位老人跳河轻生,立即跳进河水里把老人救上岸,老人安顿好以后自己穿着湿漉漉的衣服赶去送餐,连名字都没有留下。事后才打听到这个小哥叫樊鹏飞。
很感谢还有84岁的老人、女保安、旱鸭子医生、外国友人、外卖小哥这些暖心的正能量,他们做到了最应该带给我们希望的警察没有做到的事,为他们点赞!
所有这些案例中落水者的危险程度和落水区域都比望江警察面临的难度大,危险系数高,但是他们都做到了。网友不能接受的是在这么浅的水里这么近的距离却看着一个小女孩溺死在眼前,一个84岁老太太都能做到的事情4个警察却做不到,还说什么尽力了,不能一命换一命,那么案例中的这些人他们的命就不是命吗?只有警察的命才是命?
我觉得警察应该参与社会竞争,进行末尾淘汰制,提高警察的整体素质和责任心。
女子留下5个月孩子跳水溺亡,施救者质疑不拉闸,你怎么看
感谢邀请:首先对死者表示晚惜,还有哪五个月大的婴儿更可怜,咋一听管理水渠之人不拉闸救人好象太不仁道,说不过去,必定哪是条人命!不过看了下面的述诉觉得有情可原,如果象工作人员说的哪样有危险,还会反水等哪还是不能随使拉闸,一但出了事故危险,就不是个小事,有可能造成无法古量的损失!熟轻熟重大家惦量一下吧,如果因为这么个救上来还不一定是个活人的话随便拉闸造成不可古量的损失太不直得了!再说哪个闸也不是随便就能拉的?个人觉得工作人员为了保护国象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不拉是对的!!
生死45秒!两名杭州游客溺水,丽水“好汉”跳水救人, 你怎么看
在当今社会充斥着各种负面报道,人们一时间不知是不是该出手相救,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但我还是支持正能量的好人好事,因为社会真成了漠不关心他人,该是什么样的景象。当然在救人时首先必须确保自身安全,在得不到安全保障前,千万别盲目行动,等待救援,以免给自己给他人造成更多麻烦。
女人跳水救人,发现是仇人儿子放弃救援,小孩溺亡女人有罪吗
谢谢!女人跳水救人,发现是仇人儿子放弃救援,小孩溺水身亡,女人属于见死不救,能说无罪吗?一个小孩的父母伤害你,是他们的事,与孩子没有关系,如果救了孩子,可能两家冰释前嫌,以德报怨,利己利人。放弃救援,活鲜鲜的生命没了,怨上加怨,自问一下内心,不愧疚吗?当然你有千条说辞,万条理由狡辩脱罪,但是有一点良心的人,也会终生遗憾,内疚无限!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信阳两儿童溺水,热心路人两次跳水救人, 你怎么看
满满的正能量!应大力弘扬。关键时刻铤身而出,乃真英雄。他的行为换救了两个家庭。是他给孩子第二次生命,是孩子的恩人,社会和他们及家人应永远铭记。路人的英勇行为令人钦佩,应大力表彰和奖励,彰显社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