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云南22岁小伙分期给吴亦凡36500能拿回来吗
- 吴亦凡是加拿大国籍,定罪的时候,加拿大方面有权利干涉吗
- 是不是明星中大部分都早就知道吴亦凡的事
- 都美竹如果石锤吴亦凡成功,吴亦凡会不会被列为劣迹艺人
- 加拿大会不会为吴亦凡发声
- 被刑拘一周后,吴亦凡还未被批准逮捕,他真的没事吗
- 警方通报吴亦凡事件,过程堪比谍战片,吴亦凡商业价值还剩多少
- 吴亦凡事件,刑拘后又精神崩溃,在监狱住单间,是否谣言
- 当初为吴亦凡说话发微博说情的那三个大佬是不是也该查一查
- 吴亦凡怎么了,为什么好多人黑他
云南22岁小伙分期给吴亦凡36500能拿回来吗
确定拿不回来的,这事很明确告知!不过律师费退了,因为人民日报发表了文章
8月4日,人民日报旗下新媒体“踏浪青年”发声——是谁把流量明星捧成了“必胜客”?
开篇聊的便是,吴亦凡事件对王吉胜造成的“次生伤害”。
然后那个吴的御用律师,马上联系退了1万元 律师费…
【朱晓磊欺负王吉胜不懂法,一个原告的律师收了人家被告10000的诉讼代理费,从哪里都说不过去,不合理。 关键是法官也给判了,这就挺有意思】
与其说朱律师是受迫于舆论压力,还不如说舆论已经影响到了朱律师所在律所的生意了。
因为星权律师事务所所服务的对象主要就是明星,现在的舆论已经影响到了他们很多的委托人了。
大家看到的都是这个作家海菱发的吧……!
这个事很明确,当时是以名誉权告了这个小伙子!! 请大家理解名誉权是什么意思。我这里稍微解释下。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任何个人、媒体,不得发布捏造虚假信息、刊登诽谤新闻,否则构成名誉权侵害。如果是真实事件发布,则不构成名誉权侵害。
就当时而言,吴是顶级流量!那个小伙子骂他是“加拿大炮王”,也不能说没有道理。。就是时机点不对,没有多少证据!!
当年没有很多女人出面指证他,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公安一锤定音。 缺乏必要的证据。 吴有钱,而且他的律师也懂法,有理有据!官司是必赢的。
那现在翻案? 也不存在这样的可能。 当时的判决没有任何毛病,也挑不出程序上或者法理上的问题。
有人统计了一下,近6年时间吴亦凡打了12场官司,每场必胜,没有查到败诉的记录,不但官司胜了,一共获赔287.85万元,其中有关名誉侵权就有9起,超级厉害。
不过经过吴这个事,大家也明白了,律师函这种事,真是讽刺!发律师函越多,只是说明 明星自己也是有问题!!有本事就去报警就去验毛发!!别一个劲恐吓网友!
吴亦凡是加拿大国籍,定罪的时候,加拿大方面有权利干涉吗
先举另一个加拿大人的例子。
有个叫谢伦伯格的加拿大人,在中国贩毒,结果被中国警方抓了。这家伙贩卖200多公斤的冰毒,被中国警方抓了现行。2019年,中国法院按照中国的法律判他死刑。
但加拿大是废除死刑的国家。听说自己的公民被中国法院判死刑了,于是就开始出面干涉了。一开始说死刑不人道,后来又拿出谢伦伯格的亲属哭哭啼啼的视频,说他家里上有70老母下有7岁幼儿,让中国政府看在他们的面子上网开一面,最后连加拿大总理小特鲁多都亲自出面求情了。但中国政府说,不行!谢伦伯格在中国贩毒,触犯中国法律,而且毒品重量巨大,危害极大,依照中国法律,必需判处死刑。但我们可以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让他在临死前和自己的亲人见上一面。如果他的嫡系亲属要来华探监,送他最后一程,我们可以提供方便。
说到吴亦凡的事。先别说加拿大政府干不干涉了,即便真的干涉了,该怎么判我们还是怎么判,不会徇私枉法。
是不是明星中大部分都早就知道吴亦凡的事
我这么解释你就清楚了!
中国明星其实一开始就分为两大派系:学院派和流量派。
前者是以:中影,上戏等4大名校出来的演员。这些演员科班出身,通常混的扎扎实实,很多时候在很多电影电视剧配角中出现,然后逐渐走红。
以张小斐为例。这姐妹在成名之前也演了一些电影,电视剧,最后甚至混到去搞喜剧小品了。但是人家是正版科班北京电影学院出身。一旦机会来了,一部《你好李焕英》就让她脱颖而出。
这种人数不胜数。关键是他们很抱团,基本上控制了大部分长线来钱。
后者则是以湖南卫视造星开始的运动。包括了湖南卫视,韩国造星和现在很多造星公司。
他们的特点是:标新立异。在过去几十年,他们利用资本,粉丝,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明星。特色是来钱快,死的快。
以最著名的李宇春为例。李宇春就属于造星运动的最高峰之一。基本上达到了造星运动的最长,最久的极限。但是现在还有几人可以哼出她的歌呢?
其实李宇春本身还算是科班出身,不过是四川的音乐学院,重要程度差一些。至于鹿晗,吴亦凡等人则属于完全的造星运动一员。
分清楚了就好搞了。前面派系的自己知道自己的情况,不论发生什么事都是找圈里的人。钱细水长流,自己可以时而大红大紫,时而不红不紫。但是细水长流,所以圈子乱也是内部乱。
后者来钱快,也知道自己迟早会被资本抛弃。所以干什么都没有底线。所以也不在乎找圈子外面的人。
都美竹如果石锤吴亦凡成功,吴亦凡会不会被列为劣迹艺人
都美竹如果石锤吴亦凡成功,吴亦凡肯定会被列为劣迹艺人。自古以来,咱们就不缺艺人,缺的是德艺兼备的艺人。
当下个别艺人自以为有人追捧,尾巴就翘上了天,就无视道德与法规;自以为多了几个臭钱,就狂吃海嫖,为了体验刺激,做出一些惹众怒的行为来。殊不知,人与人之间是需要互相尊重的,“渣男”吴亦凡,请收起你那玩弄女性的龌龊心思吧。
不论在哪里,艺人都是靠观众或粉丝捧红的,我想没有哪个观众或粉丝希望他们追捧的艺人人品败坏吧?尤其是签约了广告代言的艺人,一旦被曝露出人设出了问题,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即使你自己申明“从来没有过什么选妃!没有诱奸、迷奸!没有什么未成年!”,如果拿不出实质性的证据来,怕是难以服众和消除此事带来的负面影响吧。
吴亦凡被都美竹不断放锤的事愈演愈烈,随着女方晒出大量截图斥责吴亦凡酒后灌醉自己上床,还曝出他疑似乱约未成年人之事不断地发酵,有网友发现官媒已经删除了之前给吴亦凡新歌宣传的微博,从部分品牌也陆续将之前的合作推广博设置权限了来看,吴亦凡早晚终将被列为劣迹艺人。朋友,你认同我的观点吗?欢迎留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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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会不会为吴亦凡发声
不会,他对加那大没有任何贡献,而且他的罪行是所有民众都厌恶的。韩国练习生的素质都是这样的。他们只有在中国才有市场,这是一种有目的的文华思想侵略与灌输。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战斗,大家可以看看那五千多万无脑粉丝。
被刑拘一周后,吴亦凡还未被批准逮捕,他真的没事吗
事情大了,必须得梳理清楚证据,犯罪证据,证人,物证等各个环节。
对于涉案人和涉案情况的综合评价,作出合理的解释,公安机关这几天估计在加班加点的去梳理其中不为人知的一些事情。
所以说,不要着急,吴亦凡这一次肯定是栽了!
警方通报吴亦凡事件,过程堪比谍战片,吴亦凡商业价值还剩多少
吴亦凡的商业价值清0了,这个没悬念。但中国的造星市场,还会继续演绎顶流神话,更多的张亦凡,李亦凡正在造星工厂完成最后一道工序:包装。宣传造势完毕,就可以推向市场,供消费者选择了。
吴亦凡事件,幕后推手就是造星工厂。吴亦凡的商业价值清0,不是他个人的损失,背后公司的损失,不是几十亿,而是上百亿。这么被竞争对手黑了,这个仇是一定要报的。
通过这件事,头条这样的媒体公司显示出了巨大的能量,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煽动舆论的力量排山倒海,国家会更加重视舆论管控。
吴亦凡事件,正在被各大学的MBA中心加紧制作出案例,从这里可以看出现代商战就是信息战,网络写手就是特战队员。那个发明吴签的写手,其创作理念和方法,值得每一个自媒体人研究学习。
吴亦凡事件,刑拘后又精神崩溃,在监狱住单间,是否谣言
精神崩溃极有可能,作为顶流明星从曾经的镁光耀眼灯红酒绿锦衣美食的生活到如今的身陷囹圄粗茶淡饭万人唾弃的人生这落差实在太大。况且从小优渥的生活舒适的环境顺利的人生没有任何挫折风雨在呵护宠爱中成长。如今面对冰冷的铁窗陌生恐怖的环境不崩溃都说不过去。至于住单间也有可能,因为他的精神身体的原因不得不如此。这也是咎由自取做蚕自缚。
当初为吴亦凡说话发微博说情的那三个大佬是不是也该查一查
应该。
豺狼虎豹,对号入座,一个也别放过。放过居心叵测、太坏的坏人,就是对人民犯罪。
先查外患:加拿大后台到底有哪些货色。
再查内贼:湖南卫视、江苏卫视。
三查帮凶:“大佬”、“大咖”。
吴亦凡怎么了,为什么好多人黑他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你这个问题,我只好用另外一种口吻 另外一种语气回答。
我是一个加拿大人,在韩国出道!跟中国没有半点关系…可是可是中国的脑残粉太多了,公司喜欢钱,我也喜欢钱。 然后就选择来中国捞金。
这边太多傻缺了,钱太好挣了,在韩国那边有公司抽成,我拿不到多少。 必须解约来中国大陆自己捞……找了个媒体说 啥 归国四子。 啥意思!!老子是加拿大人,我从来就没承认我是归国! 不过这样子有钱拿,我也不会反驳…挣中国人钱,给加拿大交税,没啥毛病!误会就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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