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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士裁判报告

勇士裁判报告(勇士森林狼裁判报告出炉,争议哨判罚正确,三次误判到底对谁更有利)

lsrchb lsrchb 发表于2022-09-18 08:11:43 浏览25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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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士森林狼裁判报告出炉,争议哨判罚正确,三次误判到底对谁更有利

比赛还能重来吗?

NBA官方公布了昨天勇士和森林狼大战最后两分钟的裁判报告,情况如下:

加时赛还剩1分51秒,杜兰特单挑唐斯,后者和杜兰特发生身体接触,影响了KD的突破投篮,应该吹犯规(未吹)。
加时赛还剩1分11秒,杜兰特单防唐斯,唐斯底线突破时,KD和他发生身体接触,影响了唐斯的行进路线,导致丢球。应该吹防守犯规。
加时赛还剩29.8秒,克雷-汤普森防守奥科吉时发生身体接触,影响了后者的投篮,应该吹投篮犯规。
加时赛还剩24.5秒,奥科吉在库里投篮后与他的腿发生一瞬间的轻微接触,不影响库里出手,不算犯规。
加时赛还剩6.5秒,贝茨-迪奥普双手搭在杜兰特身上犯规,但犯规发生在KD抬手投篮之前,应该吹普通犯规。

好吧,这一切其实都是马后炮,真正让球迷感到“不开心”的就是时刻杜兰特0.5秒的那次犯规,当时所有球迷都希望第二个加时赛的出现,可是裁判让这一切成为了泡影,球迷的兴趣戛然而止。

会有球迷表示比赛最后时刻不是应该将球交给球员处理吗?这话是没问题,联盟以前确实是这么导向的,但是交给球员处置不代表裁判可以不吹响哨子,在可吹与可不吹之间,裁判选择了前者也没有毛病,很多现实中的情况也是如此,可做、可不做之间,做了就可能受到质疑,就是这个简单的道理。

所以没有必要再去纠结,比赛已经结束,勇士输了、森林狼赢了,这就是最后的结果。如果还不开心,那就想想勇士在加时赛中的连续追分以及杜兰特和库里的两记关键三分都很精彩,这就足够了,比赛过程远比结果要精彩!文/爽哥看球不任性

火勇大战裁判报告出炉,70秒3误判均对勇士有利,怎样看待裁判的吹罚

联盟就是助力勇士,这应该已经坐实,除了裁判帮助勇士,联盟还连续驳回火箭申诉

火箭100-104不敌勇士比赛的裁判报告已经出台,在最后的1分20秒里裁判有三次漏判,全都不利火箭,终场前1分10秒库里对哈登犯规未吹,51秒克莱-汤普森走步违例未吹,5.2秒库里对戈登犯规未吹,也就是说库里早该被6犯下场,他在终场前1分10秒就该下场作壁上观,但裁判却帮助勇士将库里留在了场上,库里终场前25秒也命中决定比赛胜负的三分球成为金州英雄,如今裁判偏袒勇士队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火箭队官方在4月29日,向联盟提交了“勇士在重要比赛中受益于裁判吹罚”的数据调查报告用来申诉裁判偏袒勇士,报告中清楚的描写了上赛季西决中裁判就帮助勇士获利,但最终联盟联盟驳回了这份报告。

火箭队在这份数据调查报告中分析,西决G7发生的的81个漏判和错判,这些错判和漏判勇士队大多都受益,火箭在这81次漏判与误判中失去了18.6分,火箭队就这样被裁判吹掉了关键的G7,火箭队官方认为裁判偏袒勇士让火箭队失去了一个总冠军,他们希望联盟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最终联盟驳回了火箭的申诉。

在北京时间4月30日6点42分,ESPN官方发文表示火箭所提交的报告中包含西决G7中81次被吹的犯规,没被吹的犯规和违例,火箭认为这让他们损失了18.6分的申诉被驳回,驳回的理由是不同意火箭这种计分方式,火箭的计分方式极其复杂,是以球员在每回合中的罚球命中率、投篮命中率、三分命中率都进行的复合型分析,比如库里职业生涯的罚球命中率来计算2*0.9=1.8,一次针对库里的误判会让勇士少1.8分,而对哈登的误判则是2*0.85=1.7分,也就是少1.7分。联盟认为这种计分的方式不合理最终驳回。西决抢七裁判的偏袒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克里斯-保罗在终场前4.4秒被吹罚第二次技术犯规明显是不合理的,因为保罗跟裁判的争执的核心是库里对戈登犯规了,但裁判觉得库里没犯规,可最终裁判报告显示库里的确是犯规的,所以保罗吞下的第二次技术犯规是不合理的,所以火箭队官方在今晨提出了让联盟解除一次保罗的技术犯规。还有一次技术犯规是给德安东尼的,上半场德安东尼因为保罗连续被三分犯规没有吹罚震怒跟裁判理论吞下技术犯规,中场时裁判亲自表示他们的确有四次三分犯规没有吹罚,所以德安东尼也不该吞下技术犯规,因为勇士的确是犯规了,所以火箭队向联盟申诉解除德安东尼与保罗的技术犯规,可还是被驳回了。

德安东尼的技术犯规与保罗的技术犯规申诉都被联盟给驳回了,乔纳森-费根在推特上发布这个消息之时,应该也很无奈,因为联盟明知道是裁判自身的问题,但为了维护裁判的权威还是让德安东尼与保罗被罚款了。连续两次联盟都驳回了火箭的申诉,第一次是以计分方式问题驳回,第二次是以裁判的权威性为理由,这其实都站不住脚,因为火箭是受害的一方,联盟这样做会让球迷们寒心。

明眼人都能看出裁判在上赛季西决有意偏袒勇士,在本赛季半决赛G1也有意偏袒勇士,可最终受伤的还是火箭队,虽然保罗跟裁判有肢体接触没有被禁赛,但他却遭到了3.5万的罚款,而且一场比赛吞了两次技术犯规,季后赛7次技术犯规就要禁赛了,这对于火箭来说是一个极大的隐患,而且联盟根本没有对裁判进行处罚,明知道他们故意偏袒勇士却没有做出公正的判决,联盟这完全是在维护勇士队啊,裁判帮勇士吹死火箭,本该被处罚,但联盟视若无睹,这是在助长裁判继续帮助勇士队击溃火箭队,这样做完全是在帮助勇士队保驾护航啊?萧华总裁这样做的目的到底是为何?就为了勇士三连冠的盖世王朝吗?

文/颜小白

裁判抢戏!G2裁判报告:4次漏判勇士3次吃亏,一哥命中三分前库里已走步!你怎么看

2019NBA总决赛G2,库里被严防死守下,勇士打出了团队篮球,卢尼受伤下场后,老将博古特临危受命,上场7分钟,3投3中,得到6分;克莱受伤下场,库克顶了上来连中三分;第四节猛龙老鹰抓小鸡式地追防库里,伊戈达拉关键时刻站了出来,命中关键三分。这就是冠军的气质,勇士拿下一场艰难的胜利。

勇士虽然拿下G2,不过还是有一些争议判罚,不如我们先来看看裁判报告。

G2的最后2分钟裁判报告出炉,而报告显示最后2分钟一共出现了4次误判,其中3次对猛龙有利,一次对勇士有利,伊戈达拉在投进制胜三分前,库里走步。

①还剩1分08秒,考辛斯在防守卡哇伊时被吹犯规,但报告指出考辛斯的左手只是轻微碰到卡哇伊,是一次错判(猛龙有利);

②还剩44.5秒,西亚卡姆走步,裁判没有漏吹(猛龙有利);

③还剩36.8秒,卡哇伊在运球突破之前走步,裁判没有吹(猛龙有利);

④还剩15.3秒,库里在得球之后遭遇范乔丹和西亚卡姆的双人包夹,报告显示库里在传球前移动了轴心脚,走步裁判没有吹。库里随后传球给利文斯顿,后者把球传给伊戈达拉,一哥投进制胜三分(勇士有利)。

比赛激烈,比分焦灼,最后时刻的一个关键判罚就可能影响比赛胜负。从G2裁判报告看,虽然伊戈达拉命中致胜三分前库里走步了,看似有影响比赛胜负,但是不能忽略前面三次猛龙有利的判罚,要不是没有前三次误判,猛龙也没有办法把追进比分。总得来说,这个比赛结果没有因为误判而被左右。

很多球迷认为裁判报告是鸡肋,又不能改判、又不能改变比赛结果,要裁判报告干什么呢?其实裁判报告是考核裁判的重要依据,如果裁判错误判罚多,会影响他的执法场次,甚至被除名,这样裁判才会督促自己做出正确的判罚。

最后附加消息: 卢尼检查结果为锁骨骨折,将无限期休战。

勇士猛龙G2裁判报告出炉,伊戈达拉命中三分前库里已走步,怎么看

勇士109-104险胜猛龙,最后时刻伊戈达拉接球后投进了准绝杀三分,这个球为勇士队锁定了比赛的胜利;可是人们说在伊戈达拉接球前库里运球走步了,所以说这场比赛的对裁判极具有争议。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时候总决赛G2的裁判报告,以及我对这事的看法。

在比赛结束后,NBA官方公布了总决赛G2的裁判报告。在这份报告中,在最后的68秒时间里,共出现了4次错判和漏判,而其中有3次是对勇士不利的,只有伊戈达拉投进三分准绝杀的球前面库里走步了是对勇士有利的。

第一次错判是吹在考辛斯身上,考辛斯对莱昂纳德的那个球切得很干净,可以被吹了犯规,这个属于对勇士的第一次错判。

第二次是对西亚卡姆的漏判,在最后44.5秒的时候,西亚卡姆的一个传球时轴心脚移动了,可以裁判没有吹罚,这是队猛龙队的一次漏判。

第三次是发生在距离比赛还有36.8秒的时候,莱昂纳德开始运球时,走步了,可是裁判没有吹罚,这是第二次对猛龙队的漏判。

第四次是库里在面对包夹时,轴心脚移动了,属于走步,不过裁判没吹,属于对勇士的漏判。

在比赛的最后的68秒,有四次错漏判,有3次是对猛龙有利的,仅仅有一次是对勇士有利。从数据上来看是猛龙占了便宜,可就是对勇士的那次漏判,让勇士队绝杀了比赛。

我们经常看球赛的资深球迷就会知道其实裁判的误判漏判也是比赛的一部分,就像我们说的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一样。当然,我们都希望裁判可以公平公正以及不错过不漏过任何一个犯规,可是裁判是人,是人就是会犯错误的。我认为只要裁判不去干预比赛的结果走向就好,特别是最后的时刻,可能一吹就会吹走比赛的走向,最后双方球队拼刺刀决胜负的时刻,应该让两队去解决,只要尺度不是很大就可以不用吹。对于比赛后的裁判报告得话,我认为把他当做饭后的新闻看看就好,比赛的胜负已定,也不必要纠结。

你是如何看待篮球比赛后的裁判报告的,欢迎关注职业篮球玩家留言讨论!

勇士和森林狼比赛最后的裁判报告出炉,争议的点报告认为判罚无误,你们怎么看

我从来不关注赛后的裁判报告,没有任何意义!

勇士队与森林狼队的最后时刻杜兰特的犯规,这个只是本赛季很多场比赛裁判争议判罚的一个缩影。

为什么我从来不关注赛后的裁判报告,原因如下:

  1. 这个对比赛结果起不到任何作用,即使确实影响了比赛走势。
  2. 裁判报告是谁发布的?NBA官方我不认为会出现“自己搬石头砸自己脚”的局面出现,换言之不会主动承认错误,即使承认也能挑出比赛过程中对败方有利的判罚去“平衡”这份报告!
  3. 昨天最后时刻的判罚,确实是“瞎吹”。直接导致勇士队的失利。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如果你从判罚上,我觉得没有任何问题:首先杜兰特的“3+1”由于联盟今年的“哈登法则”这种球确实可以不吹投篮犯规,然后出现的杜兰特的拉拽犯规,由于罚球次数达到,所以唐斯罚球绝杀。但是问题是裁判你整场比赛的“判罚标准”并未秉承这种标准去执行,而且到了最后时刻“由球员本身去决定比赛”这个基本上NBA历史以来不成文的规定和默契了,可是最后时刻这两个吹罚显然是过于“任性”了!本场比赛,裁判是MVP!
  4. NBA的比赛,竞争十分激烈,如果你用慢动作一帧一帧去回放的话,整场比赛会有N个犯规,可是如果都按照判罚规则去吹罚,那比赛观赏性将全无,所以裁判的尺度和标准十分重要,观众来看比赛是来看喜爱的球员的,而不是裁判!

G1裁判报告有三个判罚不利于勇士,还会有人认为裁判偏向勇士吗

首先,NBA不是CBA,从历史上看还没有出现过这类事情。当然,我说的是故意,或者说因为某种外来因素。其根本原因就是,没有受贿的渠道和后果非常严重,任何裁判都付不起这个代价。

不过就临场情况看,有的哨声可能对某一方有利,这是可能的。但,这绝对不是什么偏向,而是作为职业裁判的误判或者漏判,没有主观故意。

因此,千万别拿着我们的事当成全世界的事,这本身就是一种误判。

那么,就猛龙与勇士的总决赛,裁判有没有偏向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不存在的。可就某些哨对比赛产生影响,造成对某一方有利的局面是完全可能的。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在球员高度激烈的对抗中,清楚地判明每一个球的犯规或者违例,的确是很难的一件事。难就难在太紧张,难就难在太迅速,必须在0、1秒就作出判断并响哨。而且,你还得保证这个球判得准确。也因此,NBA比赛,临场裁判搞了三个,从制度上加强了判罚准确的要求。另外,这些裁判都是职业的,常年累月,即有经验又有能力。常年在一起交流,研究,分析,并在实践上检验。应该说是很专业,很职业的裁判队伍了。

而且,相对而言,比较一下我们CBA的裁判,结论就应该很清楚了。

最近一场总决赛,小卡撞伤了鲁尼,裁判判了鲁尼防守犯规。可受伤的是鲁尼,按照后果论,小卡是不是应该负责任哪?可在电光石火的一瞬间,裁判的第一反映就是鲁尼是在移动中,他并没有站稳脚跟。可如果录相一放,小卡低头,沉肩、抬肘的一系列动作,明显就是危险动作。这动作本身就是违规的,就带有犯规的前科和原罪。严格说,这个冲撞就应该判罚双方犯规。但就裁判结果来说,你能说是故意的吗?你能说是偏向某一方吗?只能是可以理解,因为常识中,裁判必然先看防守球员是否先站好。这种误判是难免的,只能说是篮球比赛的一部分。至于说什么小卡是超级巨星,因此而裁判照顾。我觉得这只是某一个电视解说员常用的词,根本不是现实,是一种自己对自己说的意念而已。看看库里,难道不是当今超巨,请问,他什么时候得到裁判的关照了。面对火箭,他领的犯规最多,一节没打完就得下场。

因此,千万不要用我们的经验和常识还判断和结论遥远的,我们还是朦胧未知的状况,这是经验主义的错误。

G3裁判报告,勇士队三次受益,怎么评价

首先要说明一点,这并不是裁判报告。NBA的裁判报告只针对分差在5分或以内的最后两分钟出具官方裁判报告。题主这里提到的是NBA裁判协会在其官方推特上对三名当值裁判的点评。

在NBA的裁判协会官方推特上,提到了本场比赛的四处明显错漏判,其中的三次勇士受益。具体为以下四处:

一、

第一节比赛最后1分12秒,库里持球和队友打挡拆,随后库里命中三分。裁判协会官方推特指出,库里在投篮前已经翻腕,应该判罚走步,但裁判漏掉了这次判罚。

二、

第二节比赛还剩7分30秒时,考辛斯内线强攻,伊巴卡送上大帽。但实际上这球在伊巴卡封盖之前已经碰到篮板,而根据NBA规定,球在碰到篮板之后有机会得分的情况下,防守方不能碰球。此球应该判罚伊巴卡干扰,勇士得2分。

三、

第二节比赛还剩6分28秒时,猛龙队打出快攻,伦纳德持球中路突破,格林制造伦纳德进攻犯规。但慢镜头显示,格林在和伦纳德发生身体接触时,他的左脚踩到了合理冲撞区的线,所以这应该是属于格林阻挡犯规。

四、

第四节比赛还剩2分49秒时,库里在三分线得球,他做了一个投篮假动作点起了封盖球员,然后再出手。但慢镜头显示,库里在第一次做假动作时双脚已经离地,应该判罚走步为例。

其实裁判报告也好,裁判协会的官方推特也好,对比赛的结果并不能形成任何影响。况且这次官方推塔指出的四点错漏判,在比赛进行中也需要通过慢镜头回放才能准确判断。但作为裁判,他们依靠的都是第一感觉,除非出现争议,才会通过回放来判断。裁判他始终还是人,不是机器。